衛氣營血辨證

衛氣營血辨證

診斷學名詞。辨證方法之一。用於溫病辨證,清代葉天士所創。即以外感溫病由淺入深或由輕而重的病理過程分為衛分、氣分、營分、血分四個階段,各有其相應的證候特點。

病變按徠衛、氣、營、血逐步發展至營分血分者為逆傳。其中兩分的證候同時出現者稱同病。衛分為表證階段,應鑒別不同的病因;氣分為熱盛階段,應區別熱邪是否結聚;如屬濕熱,則應區分熱和濕的輕重;病邪深陷營、血分為傷陰引致內閉或出血的階段,並須明辨心、肝、腎等髒的病變,由此從病因、階段、部位、傳變及病變程度確立辨證的內容。

理論體系


中醫以衛、氣、營、血為綱,根據溫病發生、發展及癥狀變化的特點,對臨床表現進行綜合分析和概括,以區分病程階段、辨別病變部位、歸納證候類型、判斷病機本質、決定治療原則,並推測預後轉歸的辨證方法。衛氣營血辨證的確立豐富和發展了外感病的辨證論治方法,使溫病學逐漸形成一個比較完整、獨立的理論體系。至今仍被廣泛運用於臨床。衛、氣、營、血在《內經》中是指構成人體和維持人體生命活動的基本物質。至清代,葉天士根據前人有關營衛氣血的論述,結合自己的實踐經驗,在《溫熱論》中將衛氣營血作為溫病的辨證綱領,用以分析溫病病情淺深輕重及其傳變規律,把溫病的發生髮展過程概括為四類不同證候,並提出相應的診法和治法,從而創立了衛氣營血辨證這一理論體系。

臨床表現


衛氣營血代表溫熱邪氣侵犯人體所引起的疾病淺深輕重不同的四個階段,其相應臨床表現可概括為衛分證、氣分證、營分證、血分證四類證候。
1.衛分證
常見於外感熱病的初期,是溫熱病邪侵犯肺與皮毛所表現的證候。因肺能敷布衛氣達於周身體表,外與皮毛相合,主一身之表,且肺位最高,與口鼻相通,因而衛分證候屬表,病位淺。臨床表現為:發熱、微惡風寒、或伴有頭痛、身疼、咽干、咳嗽、苔白、脈浮等。據感邪氣性質不同,或病人體質差異,衛分證又有多種證型:
(1)風熱犯衛症見發熱,惡寒,頭痛,微汗或無汗,咳嗽,咽紅或痛,鼻塞流濁涕,口微渴,舌邊尖紅,苔薄白或微黃,脈浮數。
(2)暑濕犯衛症見發熱,惡寒,無汗,頭痛,身重,胃脘部痞滿,心煩,口渴,舌紅,苔白膩,脈濡數。
(3)濕熱犯衛症見惡寒,身熱不揚或午後熱勢加劇,頭重如裹,肢體困重,胸脘痞悶,口黏不渴,舌苔白膩,脈濡數。
(4)燥熱犯衛症見發熱,微惡風寒,少汗,伴有皮膚及口鼻乾燥,咽喉干疼,乾咳少痰,舌紅欠潤,苔薄白而干,脈浮數。
(5)風寒犯衛症見惡風惡寒,發熱,鼻塞清涕,無汗,周身疼痛,頭痛,口不渴,咳嗽,苔薄白,脈浮緊。
2.氣分證
是溫熱病邪由表入里,陽熱亢盛的里熱證候。多由衛分證轉化而來,病位較深。其基本特徵為:身體壯熱,不惡寒,反惡熱,汗出而熱不解,舌紅,苔黃,脈數。氣分病變涉及臟腑較多,證候類型亦較複雜,如邪熱壅肺,多兼汗出口渴,咳喘,胸痛,咯吐黃稠痰;熱擾胸膈,多兼心煩懊惱,坐卧不安;熱在肺胃,多兼汗出,喘急,煩悶,渴甚,舌苔黃燥;若腸腑燥實,多見高熱,午後尤甚,腹滿疼痛拒按,大便秘結,甚則煩躁神昏譫語,苔黃厚,或焦燥起刺,脈沉實有力。
3.營分證
為溫熱病邪內陷營陰的深重階段,病位多在心與心包絡。以營陰受損,心神被擾為特點。營熱陰傷者,症見身熱夜甚,口乾而不甚渴飲,心煩不寐,甚則神昏譫語,或見斑疹隱隱,舌質紅絳,脈象細數。熱閉心包者,症見身熱灼手,時時昏譫,或昏憒不語,舌蹇肢厥,舌紅絳,脈細數。營熱陰傷多由氣熱傷津逐漸發展而成,熱閉心包亦可由衛分直接傳入而致。
4.血分證
為邪熱深入血分而引起耗血動血的證候,是衛氣營血病變的最後階段,也是溫熱病發展演變過程中最為深重的階段。累及臟腑,以心、肝、腎為主。其臨床特點是:身熱,躁擾不安,或神昏譫狂,吐血,衄血,便血,尿血,斑疹密布,舌質深絳,脈細數。若見高熱神昏,四肢抽搐,頸項強直,甚則角弓反張,兩目上視,牙關緊閉,舌紅絳,脈弦數,為熱盛引動肝風之象;若見持續低熱,暮熱早涼,盜汗,心煩失眠,口乾咽燥而飲水不多,手足心熱及顴紅,舌紅少津,脈細數,為邪熱久留血分,灼傷肝腎之陰所致;若見手足蠕動,或微有抽搐,時有驚跳,伴有低熱,消瘦,面色浮紅,精神萎頓,舌干紅少津,脈虛數,為虛風內動之象。

辨證施治


1.衛分病
(1)證候發熱,微惡寒,頭痛,口乾,咽痛,舌尖紅,脈浮數等。
(2)治則宣肺解表。具體治法隨感受病邪的不同而有區別。如風熱犯衛宜辛涼解表,暑濕犯衛宜清暑化濕,濕熱犯衛宜清熱化濕,燥熱犯衛宜清熱潤燥,風寒犯衛宜辛溫解表。
2.氣分病
若衛分之邪不解,郁而化熱,傳入氣分,為由表入里,顯示病位深入一層,病情加重。但此期邪勢雖盛而正氣未衰,抗邪有力,若治療及時正確,仍易邪解病癒。氣分證據邪在肺、胃、大腸之不同,可以表現為氣分熱盛、胃腸實熱、氣分濕熱,其治法也相應有別,但總不離清泄氣熱這一原則。
氣分病證如兼見咳嗽、黃疸、大便膿血等臟腑證候時,可結合臟腑辨證方法等進行分析。
3.營分病
若病邪繼續深入到營分,則病位較深,病情較重,因其不僅邪氣亢盛,正氣也多受損,有營血耗傷,津液不足的病理特點。
(1)證候發熱夜重,心煩不寐,口乾反不甚渴,斑疹隱隱,舌質紅絳少苔,脈細數。若熱入心包則見神昏譫語,
(2)治則清營泄熱,冀其透熱轉出氣分而解。
4.血分病
病邪深入到血分則病情最為深重,若救治不力,往往危及生命。
(1)證候除有發熱夜重等營分病的癥候外,並有出血(吐血、便血、衄血等),斑疹深紫,舌質深絳等。
(2)治則若熱徠動肝風則見神昏、抽搐、肌肉顫動等。血分病實證宜以涼血散血為治則,若熱盛動風,當予涼肝熄風;虛證則津枯液竭,虛風內動宜滋陰熄風。

證候關係


衛氣營血四個證反映了溫病過程中病情淺深輕重不同的四個層次,病證的傳變規律一般由衛分開始,依次逐漸加深傳入氣分,深入營分、血分。由於衛氣營血的傳變過程體現了病邪由表入里、由淺入深,病情由輕而重的發展趨勢,因此,運用衛氣營血辨證,抓住各個階段的證候特點,就可從總體上把握外感溫熱病的病機演變規律。但由於所感病邪性質有別,病人體質強弱及反應各異,以及治療是否及時恰當,因此,臨床上又有不少特殊情況。如有的病在衛分、氣分,經治療邪從外解而病癒,不再內傳營、血;或初起不見衛分證,一發病即在氣分,甚至徑見病入營血之證;或衛分證未罷,又兼見氣分證而致“衛氣同病”,甚至氣分證尚在,同時出現營分證或血分證,而成“氣營兩燔”或“氣血兩燔”。更有嚴重者,熱邪充斥表裡,遍及內外,出現衛氣營血同時累及的局面。因此,衛氣營血四個階段的劃分不是絕對的,而是四證互有聯繫,錯雜出現;既有病程發展的一般規律,又有病情變化的特殊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