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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塔縣醫院醫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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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春梅
金塔縣醫院醫務人員
石春梅,女,金塔縣醫院醫務人員。
目錄
金塔縣醫院10名醫務人員違規舉辦宴請活動問題。2014年4月26日至2015年1月9日,金塔縣醫院先後有10名幹部職工(中層管理人員4名、一般職工6名),借喬遷新居,違規舉辦宴請活動並收受禮金,共宴請單位職工112人,收受禮金21900元。經金塔縣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對縣衛生局黨委書記、局長向國富,黨委副書記、副局長穆天軍,紀委書記劉興全,縣醫院黨總支書記、院長席多宏,黨總支副書記、副院長田志文,副院長賀才元、劉慧德、雷永生,縣衛校副校長張莉進行誡勉談話;責令縣醫院盛海英、尹麗華、孫守剛、王雪銀、安利珍、石春梅、李青松、萬菊梅、郭建萍、徐彩萍等10人退還收受的單位職工禮金;責令盛海英、尹麗華、孫守剛、王雪銀4名中層幹部在縣醫院中層幹部會議上作出深刻檢查;責令席多宏和田志文在縣醫院中層幹部會議上作出深刻檢查;責成縣衛生局在系統內開展為期一個月的紀律作風整頓,並對上述問題在全縣範圍內進行通報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