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後心理綜合症
戰後心理綜合症
戰後心理綜合症,屬於“創傷后應激障礙”的一種,又叫創傷后壓力症、創傷后壓力綜合症、創傷后精神緊張性障礙、重大打擊後遺症。指人在遭遇或對抗重大壓力后,其心理狀態產生失調之後遺症。這些經驗包括生命遭到威脅、嚴重物理性傷害、身體或心靈上的脅迫。有時候被稱之為創傷后壓力反應以強調這個現象乃經驗創傷后所產生之合理結果,而非病患心理狀態原本就有問題。
創傷后應激障礙(英文縮寫PTSD)的主要癥狀包括惡夢、性格大變、情感分離、麻木感(情感上的禁慾或疏離感)、失眠、逃避會引發創傷回憶的事物、易怒、過度警覺、失憶和易受驚嚇。
可能會造成這些癥狀的經驗包括:孩童時期遭受身體或心理上的性虐待、成人經過強姦、戰爭、打鬥、暴力攻擊、嚴重的車禍、目睹愛人的突然死亡、難產等以及自然災難,如地震、海嘯等。
大部份人對創傷事件的情感會在幾個月後淡去。如果其持續過長的時間,就有可能導致精神上的失調。大部份經驗創傷事件的人並不會產生PTSD。PTSD是一種焦慮性失常,不應和一般的悲傷或創傷后之調適混淆,此疾病也有可能伴隨著其他精神失調(合併症comorbidity),包括重度憂鬱(major depression)、一般性焦慮失調(general anxiety disorder)、和各種成癮性。
PTSD的發病時間可能會延遲數年甚至數十年。創傷記憶有時候會被貯存在程序記憶中,當病患做了某一特定身體動作時,便觸發了創傷后壓力症。延遲發病的PTSD也有可能在另一個壓力事件下浮出檯面,如家人或親密朋友之死亡、或被診斷患有重大疾病。
臨床研究指出,曾罹患PTSD之幼童,在成年後比起沒有PTSD的人有更高的犯罪傾向。
分為兩種情況:
第一:立即性處理
1.透過救難現場軍警人員、義工及第一線緊急醫療人員,及時介入處理最佳。讓個案在有限之時間與空間下,能宣洩其害怕、生氣、哀慟等情緒。給予情緒支持與鼓勵情緒宣洩,避免"節哀順變,還能重來"等說詞,以免阻斷情緒,當然更不宜強行壓制。可能須讓個案反覆多談幾次。
2.可透過醫師處方,用低劑量鎮靜安眠藥,來處理嚴重之焦慮,或反覆之失眠。注意藥物衛教,避免藥物濫用。
第二:後續處理
1.安排心理諮詢或心理治療:仍鼓勵個案多談,處理其不當之自我責備,與存活者之罪惡感(家人死亡,我卻存活)。又此時,個案多會產生對生存意義之質疑,及對死生之迷惘,或有自殺意念,須以堅定及陪伴傾聽之態度,助其走過哀傷,可運用個別或團體心理治療模式來處理。
2.持續在精神科醫師協助下,使用抗郁劑/抗焦慮劑治療,此時須注意個案以酒精使用或濫用鎮靜安眠藥,來自我處理情緒。
3.如果是因為犯罪事件受害的當事人,急需要一個安全的環境,並且安排規律的生活步調(如運動等)均有助於早日復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