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必良

羅必良

羅必良,男,1962年10月生,湖北省監利縣人,博士,華南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他在生態經濟、區域經濟、制度經濟及農村經濟組織等領域作出了創新性貢獻。曾獲廣東省優秀中青年社會科學家、廣東省思想理論戰線“十百千工程”省級學科帶頭人、廣州十大傑出青年、第七屆中國農學會青年科技獎、第三屆廣東青年五四獎章等稱號。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第三批國家“萬人計劃”哲學社會科學領軍人才。

現任廣東省政協農業和農村委員會副主任。

人物履歷


羅必良工作剪影(一)
羅必良工作剪影(一)
1962年,生於湖北省監利縣;
1984年,獲華中農學院學士學位;
1987年,獲西南農業大學碩士學位;
1988年,獲南京農業大學管理學博士學位;
1992年,破格晉陞為副教授;
1994年,破格晉陞為教授;
1996年聘為博士研究生導師。
2016年6月任廣東省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

任免信息


2018年1月27日,政協第十二屆廣東省委員會第一次常委會議,任命:羅必良為廣東省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
2018年12月28日,廣東省政協十二屆常委會第四次會議決定,羅必良任廣東省政協農業和農村委員會副主任。

主要成果


論文專著
羅必良工作剪影(二)
羅必良工作剪影(二)
近發表論文100餘篇,出版著作有:《經濟組織的制度邏輯》(2000年)、“中國農業可持續發展趨勢、機理與對策》(2000年)、《走向生態化經營》(2001年)、《中國農業產業組織:演化、比較與創新》(2002年)、《產權制度與經濟組織》(2003年)、《農村經濟組織的創新與績效一一新制度經濟學的解析》(2003年)、《政府、市場及意識形態一一新制度經濟學的解析》(2003年)、《新世紀的抉擇》(2003年)、《技術創新、制度創新與農村發展》(2 003年)。《新制度經濟學》(2005年)。
主持重大課題及省、部級課題
廣州市政府採購項目(GZ—ZY[2004] 1133A)“廣州市農業發展總體規劃”,2005.3-2005.8 ,150.00萬元。
廣東省重大決策諮詢研究課題(2005207)“廣東縣域經濟不平衡差異分析與對策研究”,2005.7-2005.12 ,6.00萬元。
廣東省科技計劃項目(2005B20701003)“廣東省農業龍頭企業競爭力比較研究”,2005.9–2007.8 ,10.00萬元。
廣東省軟科學研究項目(2005B70101047)“廣東省農業科技競爭力比較研究”,2005.11–2007.5 ,5萬元。
梅州市人民政府委託項目“梅州市農業發展總體規劃”,2005.10 – 2006.5 ,20 萬元。
廣州市農業局委託項目“廣州市三農發展的理論框架研究”,2005.10 – 2006.4 ,5萬元。
廣東省委宣傳思想戰線“十百千工程”優秀人才培養項目“農業、農業產業化與龍頭企業”,2005.12 – 2006.8 ,2.00 萬元。
廣東省人口發展戰略研究領導小組:廣東省“十一五”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發展規劃研究,2004.9 -2004.12 ,8.00萬元。
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諮詢研究課題“廣東統籌城鄉發展研究”(2004.8-12) ,10萬元。
廣東省重大決策諮詢研究課題(200409)“廣東城市化進程中的土地制度改革研究”,2004.4-2005.5 ,8.00萬元。
廣東省高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2003年重大項目[03JDXM79004]“體制轉型中的農村土地流轉制度與市場發育——基於廣東的理論與實證研究”,2003.12–2005.12,10萬元。
國家軟科學研究計劃項目(2003DGQ1D109)“基層農業科技服務體系建設研究”,2003.12–2005.10 ,10.00萬元。
廣東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39253]“農業公共自由開發的產權管理體系及其運行機制研究”,2004.1 – 2006.12 ,5.00萬元。
高等學校博士學科點專項科研基金[2000056410]“市場經濟條件下農村科技組織的功能定位與組織創新機制研究”,2001.1–2003.12,4.00萬元。
教育部第二屆高校優秀青年教師教學科研獎勵計劃(2000076)“經濟組織效率決定的制度經濟學研究”,2001.1 – 2005.12 ,30.00萬元。

獲得獎項


獲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二等獎等19項。
2000年,獲第七屆中國農學會青年科技獎。
2001年,獲第三屆“廣東青年五四獎章”。
2001年,獲第二屆教育部“青年教師獎”。
2004年,被評為全國“首批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

學術觀點


(一)關於貧困問題。認為擺脫貧困不能僅僅是一種單純的經濟行為或政策行為,而應該是包括經濟、生態、文化、社會等方面的綜合性的總體變革,但根本在於制度的變革。
(二)關於鄉鎮企業宏觀管理問題。他將鄉鎮企業的宏觀調控分為三個層次,與之相對應設計了因素調控、結構調控、參量調控三類調控方式,並通過動態模式經濟控制論模型建模,使調控政策定量化。
(三)關於資源與環境管理問題。①首次提出“技術生態學”,倡導對技術創新及其使用的生態學後果進行研究。②參與了國務院文件《中國21世紀議程》的起草編製工作。③基於經濟學對資源與環境問題的忽視及中國生態經濟學發展的不足,重構了生態經濟學的理論體系,對完善資源環境管理具有基礎理論支持作用。
(四)關於制度經濟方面的研究,①提出“組織形式、交易技術結構、體制組織環境之間的相容性決定組織效率”的基本命題,並將其發展為“制度安排與環境的相容性定理”。②提煉出中國農村經濟組織制度變遷的邏輯主線是:一是對產權明晰的需求——制度創新的生產性努力;二是對利益調整的需求——制度創新的分配性努力。制度績效的高低在相當程度上取決於制度安排所導致的對生產性努力與分配性努力的行為預期。

人物事迹


羅必良每年超額完成工作量2倍以上。1995年後,他先後5次年終考核評為優秀。為本科生開設了《西方經濟學》、《發展經濟學》、《資源經濟學》、《生態經濟學》等10餘門課程;為碩士研究生開設了《經濟發展理論與實踐》、《新制度經濟學導論》等5門課程;為博士研究生開設了《現代經濟學前沿及方法論》、《可持續發展經濟學專題》、《經濟組織理論專題》,其中《新制度經濟學導論》、《現代經濟學前沿及方法論》、《經濟組織理論專題》等多門課程填補了國內農業經濟學界的空白。他先後指導培養碩士與博士研究生31名。在已畢業的11人中,3人獲“南粵優秀研究生”稱號,3人在參加“挑戰杯”廣東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中獲獎。
羅必良先後以核心成員參與了國務院文件《中國21世紀議程》、廣州市《中國21世紀議程廣州行動方案》的起草編製工作。作為主要成員參加了“珠江三角洲經濟區發展規劃”的調研,作為農業組顧問參加了廣東省委“十大調研課題”之一的農業產業化的調研工作。作為廣東省人民政府發展研究中心的特約研究員,除了提交供各級領導決策參考的政策建議外,多次參加一年兩次的“省長專家座談會”,所提的多個建議受到重視。還多次參加國務院研究室、中央財經領導小組、中共廣東省委政策研究室、廣東省政協等組織的各種諮詢會議;參與了多個市、縣的地方經濟發展的決策諮詢。經常接受電視台、電台、報社的採訪,宣傳黨和政府的方針政策,解析社會熱點問題。參與地方的扶貧及科技講座。在《南方日報》理論版開設為期兩年的專欄“活個明白--經濟學告訴你”,為傳播和普及現代經濟學知識、提高民眾經濟學素養作出了貢獻,受到中央宣傳部新聞局的表揚和南方日報社的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