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擊航空兵

強擊航空兵

強擊航空兵,是以低空、超低空抵近攻擊地面、水上目標為主要手段遂行作戰任務的航空兵。主要用於攻擊敵戰術縱深和淺近戰役縱深內的小型活動目標,直接支援陸、海軍作戰,以及參加奪取制空權的鬥爭。

強擊航空兵


正文


裝備強擊機,從低空、超低空攻擊地面、水面目標,直接支援地面、艦艇部隊作戰的航空兵。有些國家稱攻擊機部隊。具有高速機動和猛烈突擊的能力。主要用於摧毀或壓制敵戰術縱深和淺近戰役縱深內的小型目標,必要時也可遂行空戰任務。第一次世界大戰中,德國於1917年組建了裝備戰鬥機或輕型轟炸機、直接支援地面軍隊作戰的分隊,隨後英、法等國也組建了類似的分隊。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夕和大戰中,一些國家大量生產作戰效能較好的強擊機裝備部隊,美國建立攻擊機聯隊,德國建立攻擊機聯隊和軍團,蘇聯建立強擊航空兵師和軍,在支援地面軍隊作戰中發揮了重要作用。戰後,隨著多用途作戰飛機的出現,一些國家以殲擊轟炸航空兵取代了強擊航空兵。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於1950年組建第一個強擊航空兵團。以後,空軍和海軍陸續建立新的師和團,裝備了本國研製的強擊機。1955年1月,空軍強擊航空兵參加解放沿海島嶼作戰,有力地支援了陸、海軍部隊的戰鬥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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