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邊防部隊

一支重要武裝執法力量,隸屬公安部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邊防部隊(簡稱:邊防部隊,英文:CAPF Border Defence Force)是國家部署在沿邊沿海地區和口岸的一支重要武裝執法力量,隸屬公安部。

公安邊防部隊實行人民警察編製,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公安邊防總隊,邊境和沿海地區(市、州、盟)設公安邊防支隊,縣(市、旗)設公安邊防大隊,沿邊沿海地區鄉鎮設邊防派出所,內地通往邊境管理區的主要幹道上設邊防公安檢查站,沿海地區設海警支隊、大隊,開放口岸設邊防檢查站。

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發了《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公安邊防部隊不再列武警部隊序列,全部退出現役。公安邊防部隊轉到地方后,成建制劃歸公安機關,並結合新組建國家移民管理局進行適當調整整合。現役編製全部轉為人民警察編製。

歷史背景


1949年新中國成立后,由中國人民解放軍公安部隊擔任邊防檢查任務,歸各省公安廳邊防局領導。
1952年1月,邊防系統劃歸軍隊建制,列入大行政區公安部隊所屬公安師序列,接受領導。
1955年組建公安軍后,邊防檢查站、邊防團列入公安軍序列。
1957年撤銷公安軍后,邊防檢查站、邊防團列入中國人民解放軍公安部隊序列,由省軍區兼省公安部隊司令部領導。
1959年1月,公安部隊撤銷,集體轉業改為地方職業制民警,邊防檢查站列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人民武裝警察總隊建制。公安部隊中負責蘇、中蒙、中越邊境、沿海內灣和對外開放口岸的邊防部隊9000人(均屬於非邊防戰鬥任務單位)轉業為地方公安機關所屬的職業制人民武裝警察。
1961年底,地方公安機關所屬的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恢復組建現役制的垂直管理的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
1963年初,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改稱中國人民公安部隊。邊防檢查站列入中國人民公安部隊序列。
1966年,公安部隊番號撤銷,其所屬建制和任務全部移交人民解放軍,邊防檢查站隸屬由各公安總隊改編的各省軍區獨立步兵師建制。(北京邊防檢查站隸屬北京衛戍區警衛二師司令部領導)。
1973年6月,公安部設立邊防保衛局,各省、地、市公安機關均設有相應的管理機構。為加強邊境地區的公安力量,又相繼增設邊防工作站、邊防派出所和公安檢查站。
1973年9月全國邊防改製為人民武裝警察,保留現役制,歸各級公安機關管理、領導。邊防檢查站改為地方人民警察建制。
1974年12月,邊防檢查站恢復實行現役制,人員由人民警察轉為人民武裝警察,隸屬省公安局邊防局領導。(當時不稱省公安廳)
1979年5月,在北京召開的第三次全國邊防保衛工作會議,制定了包括邊防保衛範圍、方針、任務、體制在內的邊防保衛工作方案,經中共中央政治局批准,將公安機關的邊防武裝警察改為現役,將全國邊防武裝警察的體制編製劃歸中央政府,由公安部統一管理,公安部成立邊防局。
1980年,全國國家口岸和地方口岸的邊防檢查工作由軍隊移交公安機關擔負,邊防武裝警察部隊組建,由各級公安機關直接領導;之後列入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序列,擔負國家授權地段的邊防武裝警衛、邊境管理、出境入境檢查等任務。武警邊防部隊執行中國人民解放軍條令條例,實行義務兵和志願兵相結合的兵役制度。在沿邊沿海地區設邊防支隊、公安邊防派出所、邊防公安檢查站,在海防重點地區設立海上公安巡邏隊,在國家開放口岸設中華人民共和國邊防檢查站,在地方口岸設邊防工作站,在民用機場設航空安全檢查站。
1983年全國邊防部隊劃歸各武警總隊建制。
1985年8月,為進一步加強邊防工作,加強邊防幹部隊伍專業化建設,提高辦事效率,更好地服務於經濟建設和對外開放基本國策,國家對邊防體制進行改善和調整:①將全國的邊防檢查、邊境管理、機場安全檢查和民航班機乘警業務從武警總部劃出,歸公安部邊防局管理。邊防局由公安部黨組直接領導,由武警總部代供。各邊境省(自治區)公安廳均按照此原則調整和加強省、地、縣各級公安部門的邊防機構。內地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安全檢查機構、航空乘警和邊防檢查機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領導,由武警總隊代供。②公安部邊防局按照分級管理、分級指揮的原則,負責國家和地方口岸的出境入境檢查與管理、邊境管理、邊防會談會晤、邊防涉外事務以及機場安全檢查和民航班機乘警等項工作。③邊防派出所劃歸縣(旗、市)公安局領導,為公安局的派出機構。④武警總部司令部設邊防處,負責指揮一線邊防部隊和海巡大隊的巡邏、警戒等執勤任務。水面船艇學校由武警總部領導。直屬特警大隊的管理訓練由武警總部負責。
1987年,邊防武警從武警總隊中分離,劃歸各級公安機關領導。
1990年,公安部成立現役辦公室,武警邊防部隊劃歸公安部統一領導管理。公安邊防部隊實行統一領導與條塊結合、以條為主的體制。在部隊管理建設上,貫徹執行中國人民解放軍條令條例,堅持從嚴治警,按照革命化、專業化、正規化要求和公安機關特點進行管理和建設。公安部設立邊防管理局,設領導機關;在有公安邊防任務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立了公安邊防總隊(邊防局),地、縣兩級設立公安邊防支隊(邊防分局)和公安邊防大隊(邊防科),形成了三級領導管理體制;在國家開放口岸設立邊防檢查站,在地方口岸設立邊防工作站,在邊境前沿鄉鎮設立邊防派出所,在沿海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立公安邊防海上巡邏支隊。隨著國家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出境入境的人員、交通運輸工具不斷增多,跨境犯罪和國際恐怖活動日益加劇,武警邊防部隊的任務越來越繁重。武警邊防部隊將適應形勢任務需求,繼續實施科技強警戰略,全面加強自身建設,不斷提高遂行任務能力。
1994年1月,重要城市邊防檢查站升格為副師級建制,改稱邊防檢查總站。
1998年1月1日,根據《國務院關於北京等九城市實行邊防檢查職業化改革試點方案的批複》(國函〔1997〕76號),北京、上海、天津、海口、深圳、珠海、廈門、汕頭、廣州的邊防檢查工作改編為職業制人民警察,分別設立副廳級的邊防檢查總站,歸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垂直領導。
2001年4月,中組部、中央政法委、公安部黨委聯合下發《關於改進公安武警邊防部隊領導管理體制的通知》,依據形勢任務發展變化和加強部隊建設需要,將公安武警邊防部隊領導管理體制,由過去的“分級管理,分級指揮”調整為“統一領導管理與分級指揮相結合”,加大了集中統一領導管理力度,進一步明確了對部隊建設、邊防工作的領導職責

基本任務


基本任務是:執行國(邊)界武裝警戒,維護邊境地區的治安秩序,保護國界安全;對邊民往來和漁船、民事實施邊防治安管理;在國家口岸和地方出境入境口岸對過境人員、交通工具實施邊防檢查和監護;防範打擊偷渡、走私、販槍、販毒和恐怖等跨境犯罪;開展涉外邊防合作。

部隊職責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邊防部隊主要擔負邊境檢查、邊境治安管理和部分地段的邊界巡邏、打擊偷渡以及海上緝私。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邊防部隊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邊防部隊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邊防部隊組建於1951年,為現役建制,序列於武裝警察部隊,執行解放軍的條令條例,同時也是公安機關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任務是重點打擊沿海及海上偷渡、走私、販毒等違法犯罪活動,維護邊防轄區治安秩序,維護國家邊防安全。其對邊境管理區三類六種案件有刑事偵察權,其派出機構——邊防派出所可以管理陸地人口戶籍。邊防部隊是武警部隊中戰鬥力僅次於內衛部隊,而裝備、待遇最好的部隊。這支部隊是武警部隊中地方性較強的部隊,原隸屬於地方公安機關。
公安邊防部隊主要職責:
一是沿邊沿海地區邊防管理;
二是邊境沿海地區、海上治安管理及漁船民管理;
三是出入境人員、交通運輸工具的邊防檢查和監護;
四是毗鄰香港、澳門邊境一線的巡邏警戒,北部灣海上邊界巡邏監管;
五是涉外邊防合作;
六是防範、打擊沿邊沿海地區各種違法犯罪,管轄在海上發生的刑事案件,管轄在邊境管理區和沿海地區發生的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案、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案、偷越國(邊)境案和破壞界碑、界樁案,以及在邊境管理區和沿海地區查獲的走私、販賣、運輸毒品和走私制毒物品等案件。

內設機構


公安部設邊防管理局,負責對全國公安邊防部隊的統一組織、指揮、管理,下設司令部、政治部、後勤部。
公安部邊防管理局為正軍級,設局長、政委、副局長、副政委、副局級調研員等職務,內設機構有:
司令部:參謀長 副參謀長 辦公室 邊境管理處 邊境檢查處 情報偵察處 政策法規處 警務督察處 訓練處 通信技術處 機要處 直政處
政治部:主任 副主任 秘書處 幹部處 宣傳處 紀檢辦公室 邊防警察報
後勤部:部長 副部長 財務處 軍需衛生處 營房處 軍械運輸處 審計處
公安部邊防管理局領導各地公安邊防部隊:
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公安廳(局)設邊防局,也稱為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某某省(直轄市、自治區)邊防總隊。省廳邊防局為正師級。任務繁重的省邊防局可高配副軍級、授武警少將警銜。無邊海防、無重要空港、河港口岸的內地省(自治區)公安廳邊防局為正師級,負責當地機場、河道的出入境檢查站。
沿邊沿海的地市邊防部隊,為正團級。也稱作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某某省(直轄市、自治區)邊防總隊某某市邊防支隊。邊防支隊下設偵查隊,由幹部組成,擔負邊境涉毒、跨國拐賣人口等特定類別刑事案件偵破工作。省邊防總隊還可能轄若干數字序號的支隊、數字序號的海警支隊。省邊防局在重要口岸設邊境檢查站,正團級。
沿邊沿海縣區公安局設邊防大隊,正營級或副團級。
全國沿邊境線及沿海的鄉鎮街道公安派出所,基本上為公安邊防現役建制,正營級,除擔負公安派出所的正常的戶籍、治安、刑偵等職能外,還擔負邊境管理任務。
公安邊防部隊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公安邊防總隊30個,在邊境和沿海地區(市、州、盟)設公安邊防支隊110個,在沿海地區設海警支隊20個。在開放口岸設現役邊防檢查站207個,在邊境沿海地區縣(市、旗)設公安邊防大隊310個,在沿邊沿海地區鄉(鎮、蘇木)設邊防派出所1691個,在邊境主要通道、要道設邊境檢查站46個,在邊境地區的重點地段、方向部署機動隊113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