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單

將售賣商品不計入營業款的訂單

飛單簡單來說就是銷售業務員拿到訂單后,不將訂單交由自己公司做,卻將訂單放在別的公司做。

就銀行的“飛單”簡單說,就是銀行工作人員利用投資者對銀行的信任,賣不屬於銀行自己的理財產品,從中獲得高額的傭金提成。對於客戶來說,資金失去了銀行嚴格風控的保護就很容易“打水漂”。

介紹


一般來說,都是因為利益的驅使。因為不管是什麼行業的飛單,基本上都是由公司銷售業務員與公司在分配製度上未達成共識造成的。這其中不能說全是因為業務員的貪婪,但是不管怎麼說飛單還是不能放到檯面上的業務,屬於灰色收入
飛單在很多行業都普遍存在,比如印刷行業等。
飛單還有另一種解釋,指員工將售賣產品的營業款據為已有,並不記入帳中。

深圳案例


事件介紹

深圳市民鄧先生是銀行分行的一名長期客戶,因此很早就與投訴的副行長相識。鄧先他在深圳葵沖開工廠做生意,2007年就認識了時任葵沖支行理財經理,並在其推薦下多次購買理財產品。2011年,調到坑梓支行擔任副行長,與鄧先生等原來的一些老客戶聯繫,希望他們幫忙把部分資金撥到新的支行,並承諾會給予更高的回報率。在其動員下,鄧先生專門到坑梓支行開戶,併購買了部分理財產品。
鄧先生回憶,2012年1月中旬向他打來電話,推介一款收益不錯的理財產品,並強調“保本保利”,告訴鄧先生,因為自己以前推薦的幾款基金產品都出現了虧損也有些不好意思,因此特地向他推薦保本的安全產品。“我們是長期合作的關係,一直以來對他都很信任,而且他已經是副行長,因此沒有絲毫的懷疑。”鄧先生向記者出示了當時簽訂的協議書,表示協議書的內容也都是幫助填寫,而自己只是在最後簽了字。鄧先生認購了500萬元的金額,隨後帶他到網點櫃檯,向“北京中鼎迅捷投資中心”轉了500萬元。
這款產品與上海某銀行飛單風波中的產品屬於同一款。根據協議內容,認購金額在50萬至100萬元之間的年化收益率為11%,而300萬以上則為13%。對於如此之高的收益率,鄧先生承認自己當時也有些忐忑,為此特地詢問,解釋說,普通理財產品的投入少收益也低,而這款產品只有VIP客戶才能優先購買,所以才會有高收益。一個星期後,再次打電話通知他正版擔保函已經從北京寄來,鄧先生前去領取時強調,這款產品籌集的資金用於投資河南的實體項目,擔保公司承擔連帶責任,具有一定的實力,不會有什麼問題。
鄧先生說,實際上他購買的這款產品屬於“拼單”,其中有400萬元是他自己出資,而剩餘的100萬元來自另一個朋友,而這100萬元也是由十餘人合資。鄧先生事後回想,整個過程中絲毫沒有提及這款產品根本就不是理財產品,而是他個人的私售。“如果我知道實情,無論如何也不會購買的。”

等待解決

由於該產品的期限為一年,此後鄧先生也沒有過多留意。直到2012年12月31日,打電話表示有事情要“進行彙報”。當天晚上帶了一名律師與他見面,透露這款產品有可能“出事”了,還特意找了派出所和律師諮詢自己會承擔什麼責任。儘管表示會繼續跟蹤,並幫忙追回本金,但鄧先生感覺有很大的問題,回家后馬上查詢,這才發現上海某銀行的同一款產品風波早已爆發多時。
隨後鄧先生聯繫上了北京、天津等地購買了同樣產品的投資者,並於2013年1月初集體來到北京,前往中發投資擔保有限公司追討,但擔保公司多日沒有人出面。鄧先生等人向當地派出所報案,在警方的幫助下這批投資者與擔保公司負責人見了面。中發擔保負責人稱,鄧先生是在銀行購買產品,應找銀行討要。
2013年2月初鄧先生回到深圳,與所屬的銀行深圳東部支行溝通,行長回復稱他們此前已經展開了內部調查,證實的確是的行為,但還需進一步調查。3月4日鄧先生再次來到深圳分行,法務部人員建議鄧先生通過司法程序解決。
無奈之下,鄧先生2013年3月13日再次前往北京與擔保公司溝通,但擔保公司明確表示拒絕給予任何償付,表示公司當前已經沒有資產,僅剩下電腦、桌椅等設備,鄧先生願意拿就自己拿走作抵。他已經是第三次前往北京,但擔保公司已關門多時,沒有任何人出面。

銀行理財區別


“飛單”和銀行理財產品有什麼差距?為何風險如此之高?陳先生表示,二者主要是投資渠道和風控有著天壤之別。他說:“銀行理財產品的大部分資金主要以貨幣、債券市場、央行票據等穩定領域為主。少部分資金會進入優質實體、信託或基金公司的合作項目等,這一切都在銀行嚴格的風控中進行,客戶資金的安全性會有很大保障。”
“但‘飛單’的資金則通常是以股權、債權等形式直接進入某實體項目,而且‘飛單’對資金的投資標的、領域、渠道、佔比、風險性根本沒有考慮,所以能給出很高的收益率。還有部分‘飛單’投進了股市或海外市場。這樣一來風險就更加難以把控了。”陳先生接著說。
銀行“飛單”之所有了抬頭之勢,建設銀行VIP客戶專屬理財經理張先生坦言,這和銀行理財經理的個人素質及部分客戶貪圖高息的心理有很大關係。他說:“‘有心’的理財經理憑著平日的銷售技巧幾句話就能把客戶說動,然後讓其心甘情願簽‘飛單’。”
“現在有些客戶出於對理財經理的信任和被‘飛單’高出傳統理財產品數倍的收益率所誘惑,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因此投資者一定要戰勝貪圖高息的心魔才能讓自己的資產在一個較為穩定的環境下保值增值,切勿被高息蒙蔽了雙眼。”

特點


風險較高,不過年化收益率比一般的銀行理財產品要高不少。
一般來說,房地產信託、私募股權等領域是銀行飛單的聚集地,年化收益率基本上在10%以上。
飛單的資金則通常是以股權、債權等形式直接進入某實體項目,但對投資標的、領域、渠道、佔比、風險性根本沒有考慮。
客戶可撥打銀行的熱線電話或登錄銀行官方網站查詢所購買的產品,如果是“飛單”就不會有記錄。
飛單產品的管理人一定不是銀行,而是某理財項目公司、投資公司私募基金管理公司。

鑒別飛單


投資者在銀行購買理財產品時,如何鑒別飛單?如何防範相關風險?對此,建設銀行VIP客戶專屬理財經理張先生給出了三點建議。
看產品管理人
任何理財產品都會有一個產品管理人,銀行理財產品的管理人自然就是銀行,如果投資者看到自己的合同書上寫的不是銀行,而是什麼投資公司或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就要注意了。
上官網打熱線
還有就是理財產品的名稱,客戶可撥打銀行的熱線電話或登錄銀行官方網站查詢所購買的產品,如果是“飛單”就不會有記錄。
蓋的什麼章
“飛單”產品的管理人一定不是銀行。而是某理財項目公司、投資公司或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所以,投資者在遇到理財經理介紹某款產品時一定要看清楚合同上蓋的什麼公章,凡蓋的是其他公章就需謹慎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