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值

常住單位生產過程創造的新增價值和固定資產的轉移價值

增加值是指常住單位生產過程創造的新增價值和固定資產的轉移價值。它可以按生產法計算,也可以按收入法計算。按生產法計算,它等於總產出減去中間投入;按收入法計算,它等於勞動者報酬、生產稅凈額、固定資產折舊和營業盈餘之和。

詳細解釋


增加值:
反映企業生產過程中產出超過這一過程中間投入的價值,根據國家統計局有關規定按收入法計算,增加值為勞動者報酬、生產稅凈額、固定資產折舊和營業盈餘四個部分之和。
勞動者報酬:指勞動者為企業提供服務獲得的全部報酬。主要包括本年在成本費用中列支的工資(薪金)所得、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險費、公益金以及其他各種費用中含有和列支的個人報酬部分。
固定資產折舊:指企業當年提取的固定資產折舊。
生產稅凈額:指國家對企業生產、銷售產品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徵收的各種稅金、附加和規費扣除生產補貼后的凈額。扣除內容主要有:國家財政對企業的政策性虧損補貼、價格補貼和外貿企業的出口退稅等生產補貼。
營業盈餘:指企業本年營業的利潤加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