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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繁昌

山西省呂梁市柳林縣人大常委會原主任

陳繁昌,男,漢族,1958年7月生,山西柳林人,大學學歷。1975年3月參加工作、1978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山西省呂梁市柳林縣人大常委會主任。

2020年12月,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決定給予陳繁昌開除黨籍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人物履歷


1999年2月至2001年2月,任柳林縣柳林鎮鎮長;
2001年2月至2002年6月,任柳林縣柳林鎮黨委書記;
2002年6月至2006年7月,任柳林縣委常委、柳林鎮黨委書記;
2006年7月至2011年6月,任柳林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2011年6月至2019年3月,任柳林縣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9年4月退休。
2020.06 接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0年6月6日,據山西省紀委監委網站消息,呂梁市柳林縣人大常委會原主任陳繁昌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開除黨籍

2020年12月,省紀委監委對呂梁市柳林縣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主任陳繁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陳繁昌理想信念喪失,背棄初心使命,紀法意識淡漠,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進行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消費卡;為黑社會性質組織充當“保護傘”;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超計劃生育;涉嫌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受賄犯罪。
陳繁昌嚴重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並涉嫌犯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和受賄罪,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決定給予陳繁昌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