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覺信號是指鐵路上用顏色、形狀、位置、顯示數目及燈光狀態等表達指揮行、調車作業命令或聯繫信息等的信號。視覺信號分為晝間、夜間及晝夜通用信號。色燈信號機、臂板信號機、信號牌、信號燈、信號旗、信號表示器、信號標誌、火炬等均為視覺信號。視覺信號採用的基本顏色含義為:紅色一停車;黃色——注意或降低速度運行;綠色一按規定速度運行。
鐵路信號系統或設備向有關作業人員發出命令的表達方式。一般通過
視覺效應和
聽覺效應表達。視覺信號顯示由色燈信號機、臂板信號機、
機車信號顯示器、信號旗、信號牌等給出。具體地說,除了有指揮列車或調車車列前進、後退、停車等信號顯示外,還規定有以不同速度運行的速差信號顯示。有關作業人員必須嚴格按顯示作業。各種信號顯示及其含義在中華人民共和國《
鐵路技術管理規程》中有具體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