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廳

南投廳

南投廳為台灣日據時期行政區劃,設立於明治34年(1901年),台灣總督府以辦務署負責地方政務,而縣及廳介於總督府與辦務署之間,造成行政事務上的欠缺靈活,而廢止“三縣四廳”,設“二十廳”之行政單位,將原先的台中縣分為苗栗、台中、彰化、南投、斗六五廳。南投廳治設於南投,另設埔里社、草鞋墩、集集等三支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