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政府
督政府
督政府(Directoire exécutif),是法國大革命中於1795年11月2日至1799年10月25日期間掌握法國最高政權的政府,前承國民公會,后啟執政府。
1795年8月,熱月黨控制的國民公會頒布了新的共和三年憲法,規定新立法機構分為上下兩院,上院稱元老院,由250人組成,下院稱五百人院,由500人組成。根據五百人院的提名,元老院選舉出5名督政官組成督政府,每年改選其中1人。督政府成員以3個月為期,每人輪流擔任主席。為了確保熱月黨權威,又在憲法後補充條款:現政府代表必須在新立法機構中佔據三分之二以上的席位。
這一條款遭到了廣泛的反對。10月2日,反對派在法蘭西劇院集會反對新憲法,並於10月3日發動暴動,是為“葡月暴動”。同日,國民公會任命保羅·巴拉斯為軍事領導人,但實際上的軍事行動是在拿破崙·波拿巴的指揮下進行的。在波拿巴炮兵的轟擊下,葡月暴動在10月5日被鎮壓。
根據新憲法,國民公會在10月26日解散,新的立法機構於次日開會選舉出督政府,首任五人是保羅·巴拉斯、艾蒂安-弗朗索瓦·勒圖爾納、路易·瑪麗·德·拉·拉勒維里、讓·弗朗索瓦·勒貝爾和拉扎雷·卡爾諾。
督政府是法國大革命時期根據1795年憲法(又稱共和三年憲法)建立的政府。1795年熱月黨人於10月解散國民公會,11月3日成立新的政府機構 督政府。它標誌著政權從資產階級激進民主派手中轉到資產階級溫和派手中。第一督政府的5名督政官是保羅·巴拉斯、拉扎爾·卡諾、勒圖爾納、巴泰勒米、拉雷韋利埃·勒貝爾。
督政府建立時恐怖時期雖然結束,但政局仍然不穩。國內政局混亂、經濟不振。包買商、軍需供應商和軍政要員大發橫財。王黨趁機活動,出現了不少反動出版物和團體。人民也在反抗,發生了巴貝夫平等派運動,運動不久被鎮壓1796年 - 1797年,督政府派拿破崙·波拿巴遠征義大利取得重大勝利,軍人勢力開始抬頭。1797年立法機構選舉時,王黨獲勝,在立法兩院佔有優勢,策劃復辟陰謀。果月18日(1797年9年4日)督政府發動果月政變鎮壓了王黨,建立了第二督政府。由梅蘭和納夫夏托取代卡諾和巴泰勒米。1798年立法機構選舉時雅各賓派的殘餘勢力大批當選,花月22日(1798年5約11日)督政府又發動花月政變,鎮壓了民主派,取消其議員當選資格。俗稱督政府實行打擊左、右兩邊的。這種政策歷史上稱為鞦韆政策。督政府還進行過財政改革、稅制改革和幣制改革,有一定效果,尤其是基本稅收的確立和大力推行教育改革,為後世奠定了基本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