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生
安平生
1937年2月與一些進步學生奔赴革命聖地延安參加了革命,在延安中國人民抗日軍政大學二期學習。曾任延安馬列學院教育科科長、黨支部書記,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研究員。1942年12月任中共晉綏邊區河曲縣三區區委書記,晉綏邊區師範學校教育長,中共晉綏中央分局黨校黨支部書記,晉綏第八專區貿易局副局長兼西北農民銀行副經理,呂梁行政公署秘書。1946年3月任晉綏邊區平介縣縣長兼獨立營營長,中共平介縣委書記、中共汾陽縣委書記兼縣大隊政委。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1949年任中共北京市郊區工委委員兼秘書長,廣州市郊區工委副書記兼市郊區辦事處主任,中共中央華南分局副秘書長、辦公室副主任,廣東省人民政府秘書長、省財委副主任。1953年11月至1955年6月任中共中央華南分局農村工作部副部長、部長,華南分局委員。1955年6月至1956年8月任中共廣東省委農村工作部部長,1956年7月至1961年6月任中共廣東省委常委,1956年8月至1961年6月任廣東省副省長。1961年6月任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書記處書記。1968年8月後,任廣西壯族自治區革命委員會副主任、生產指揮組組長,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常委、副書記、書記。1973年在中國共產黨第十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當選為中央委員。1975年10月至1977年2月任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第一書記,自治區革命委員會主任,1973年6月至1977年11月任廣西軍區第一政治委員。1977年2月至1985年7月任中共雲南省委第一書記,1977年2月至1979年12月任雲南省革命委員會主任,雲南省軍區第一政治委員,1979年1月至1982年10月任中國人民解放軍昆明軍區第一政治委員、黨委書記。1977年12月至1979年12月兼任政協雲南省第四屆委員會主席,1979年12月至1983年4月兼任雲南省第五屆人大常委會主任。
1977年、1982年分別在中共第十一、十二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繼續當選為中央委員。1987年在中共第十三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當選為中央顧問委員會委員。是第五屆全國人大代表。1999年9月23日在北京逝世,享年82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