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
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
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是根據1949年9月27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十八條的規定,於1949年10月1日設置的一個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部門。
1954年9月,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根據國務院《關於設立、調整中央和地方國家機關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即告結束。國務院按照《國務院組織法》的規定,將原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接替相關工作,成為國務院組成部門。
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是根據1949年9月27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十八條的規定,於1949年10月1日設置的一個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部門。
1954年9月,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根據國務院《關於設立、調整中央和地方國家機關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即告結束。國務院按照《國務院組織法》的規定,將原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接替相關工作,成為國務院組成部門。
按照相關規定,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在政務院文化教育委員會的指導下展開工作。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作為國家行政機構,對全國範圍內的教育事務以及語言文字工作進行統一領導和管理。
1949年10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設立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
1950年至1951年間,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機關設置為辦公廳和5個司:
辦公廳
高等教育司
中等教育司
初等教育司
社會教育司
視導司
1952年11月15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決定,從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中分設中央人民政府高等教育部。
1954年時,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的機關設置調整為9個廳司級機關:
辦公廳
計劃財務司
高等師範教育司
中等師範教育司
中等教育司
小學教育司
工農業餘教育司
民族教育司
教學指導司
體育指導處
馬敘倫(1949年10月-1952年11月)
張奚若(1952年11月-195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