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星火獎

國家星火獎

為鼓勵實施“星火計劃”,促進中小企業、鄉鎮企業和廣大農村科學技術進步,振興地方經濟,包括星火科技獎、星火人才培訓獎、星火管理獎、星火優秀青年獎和星火示範企業獎。獲獎者可以是單位、集體和個人。

獎項介紹


星火獎規定,開發或者推廣、應用了先進技術;具有引導性和示範性;投資省、見效快、經濟效益顯著的項目完成者,給予星火人才培訓獎。在培訓專業技術人才方面有重要貢獻的,給予星火科技獎。在實施“星火計劃”的組織管理工作中有重要貢獻的,給予星火管理獎。在振興地方經濟中作出突出成就的優秀青年,給予星火優秀青年獎。在振興地方經濟中具有引導和示範作用的先進企業,給予星火示範企業獎。但是,如果企業生產或開發的項目,嚴重污染環境、損害寶貴資源、破壞生態平衡,則不予授獎。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評選相應級別的星火獎,並選數項報送國家科委。由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成立的國家星火獎評審委員會,負責國家級星火獎的評審、批准和授予工作。
星火獎每年評定一次,主要以精神獎勵為主,物質獎勵為輔。獎勵形式、獎金金額由評審機構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