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日,據福建省紀委、監察廳晚間通報,福建省福州市晉安區紀委查處一起違反公車使用管理規定的問題。
通報稱,2009年至今,福州市晉安區衛計局從宦溪鎮衛生院借用一部
救護車,並改裝成公務用車,主要用於區衛計局的醫政科、衛協會、項目辦、財務室等科室及分管副局長鄧曉玲工作使用。2014年12月至2015年1月期間,區衛計局駕駛員王仲慶未經單位相關領導批准,多個周末私自使用該車,違反了機關公車使用管理規定,造成不良影響。
經福州市晉安區紀委常委會研究,對區衛計局副局長鄧曉玲進行
誡勉談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