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

勞務

勞務(labour service),以活勞動形式為他人提供某種特殊使用價值的勞動。這種勞動不是以實物形式,而是以活勞動形式提供某種服務。這種服務可以是滿足人們精神上的需要,也可以是滿足人們物質生產的需要。

詞語解釋


引證解釋
1.謂勤苦勞作。《呂氏春秋·遇合》:“天下之民,其苦愁勞務從此生。”南朝 陳徐陵 《陳文帝哀策文》:“大禹 胼胝,重華 腒臘,仰惟勞務,同斯違懌。”
2.經濟學術語。不以實物形式而以提供活勞動的形式滿足他人某種特殊需要。如醫療部門以及服務性行業等工作者的勞動活動。有時也只把服務性行業工作者的帶動稱為勞務。

基本含義


概念

勞務有狹義勞務和廣義勞務之分。狹義勞務不留下任何可以捉摸的、同提供這些服務的人分開存在的結果,如教師、律師、醫生、理髮師等人員提供的服務。廣義勞務除了包括狹義勞務之外,還包括這樣一類勞務,即它所提供的使用價值附著於物質產品之中,體現為商品,如廚師、修理師、裁縫等人員提供的服務。
勞務概念和第三產業概念之間存在著相通之處。第三產業的主要特徵,就在於向社會提供勞務。
一個國家的國民經濟發展水平和以提供勞務為主要特徵的第三產業的發展水平之間,存在著相互促進、相互制約的關係。隨著社會生產力和科學技術的發展,第三產業特別是其中的第三個層次(即為提高科學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質服務的部門),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顯得越來越重要。

產生

就業問題已經成為困擾國家和各地政府的重要課題。我國城鎮每年至少有5千萬人處於失業狀態,農村每年有1.5億富餘勞動力需要轉移到城鎮就業,也就是說,我國每年最少有2億人需要工作。一方面是巨大的勞動力群體,另一方面則是不少地區尤其是沿海經濟發達地區每年幾百萬的用工缺口,供求矛盾表現尤為畸形,因此造成大範圍的跨省勞務輸出和輸入,形成了巨大的勞務市場。

分類

勞務範圍很廣,根據提供的服務類型分為:
①生活服務。指直接為人們生活提供的服務。如:飲食、理髮、浴池、旅店、影院、劇院等。這種勞務生產和消費同時發生。
②生產服務。指為生產和再生產過程提供的服務,它是生產過程在流通過程的繼續。如:運輸、保管、包裝、維修等。這種勞務也是生產過程和消費過程同時發生。由於勞務的部門、行業或職業的性質不同,產生的服務所起的作用也就有所不同。有的服務能滿足人民精神生活的需要,如:藝術、旅遊等;有的服務與生產過程直接發生聯繫,如:科學技術直接應用於生產過程,商品的分類、包裝和保管屬於生產過程在流通領域的繼續,這類活動是生產性的,能創造價值,計算其成果時,應計入國民收入中,其他勞動並不創造價值。隨著生產力和科學技術的發展,物質生產部門所提供的價值愈多,勞務部門、行業或職業有逐漸發展的趨勢,面臨所謂第四次產業革命挑戰的未來社會,這種勞務性的服務部門更會大量發展。

勞務派遣


勞務派遣又稱人才派遣、人才租賃、勞動派遣、勞動力租賃,是指由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訂立勞動合同,由派遣勞工向要派企業(實際用工單位)給付勞務,勞動合同關係存在於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之間,但勞動力給付的事實則發生於派遣勞工與要派企業(實際用工單位)之間。
勞務派遣的優勢
在勞務派遣公司還未出現時,企業職工的調動、招聘、管理、培訓、工資福利待遇發放、人員的考核等大量煩瑣事務都給人事或管理部門帶來了極大的壓力。但隨著就業派遣的出現,社會分工的進一步深化,就業中介機構逐漸參與到企業的人事運作之中,分擔了人事或管理部門的一部分工作,最大限度凈化了企業的用工管理職能,使企業能集中精力投入到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