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熱劑

清熱劑

清熱劑是一種藥物,主要功效用於主治里熱證。中醫用於治療里熱證的方劑。以清熱、瀉火、涼血、解毒以及清退虛熱等為主要作用,體現中醫治法中的“清法”。

簡介


● 英文名稱:Heat-clearing Formula
● 學科來源:中醫藥學—方劑學

古籍摘選


● 寒方之制,為清火也,為除熱也。(《景岳全書·卷之五十·德集·新方八略引》)

名詞解釋


● 以清熱葯為主配伍組成,具有清熱、瀉火、涼血、解暑、解毒、清虛熱等作用,治療里熱證方劑的統稱。

術語在線


● 引自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術語在線

百科解讀


● 凡具有清熱、瀉火、涼血、解毒等作用,治療里熱證的方劑,統稱為清熱劑。《素問·至真要大論》中“熱者寒之”“溫者清之”為其立法依據,屬於“八法”中之“清法”。

清熱劑的分類

● 清熱劑是為治療里熱證而設。因里熱有在氣分、血分之異,又有實熱、虛熱之分,更有所在臟腑不同的區別,故將清熱劑分為清氣分熱劑、清營涼血劑、清熱解毒劑、氣血兩清劑、清臟腑熱劑和清虛熱劑六類。

清熱劑的主治及代表方劑

● 清氣分熱劑:適用於熱在氣分,熱盛傷津證。常用石膏、竹葉、梔子等清熱瀉火藥為主組方。代表方有白虎湯、竹葉石膏湯、梔子豉湯等。
● 清營涼血劑:適用於邪熱傳營,熱入血分證。常以水牛角、生地等清營涼血葯為主組方。代表方有清營湯、犀角地黃湯等。
● 清熱解毒劑:適用於溫疫、溫毒、火毒及瘡瘍疔毒等證。常以黃連、黃芩、黃柏、梔子、金銀花、連翹等清熱解毒藥為主組方。代表方有黃連解毒湯、涼膈散、普濟消毒飲、仙方活命飲、五味消毒飲等。
● 氣血兩清劑:適用於熱毒充斥內外,氣血兩燔證。常用清氣分熱藥石膏、知母,清營涼血藥水牛角、生地和清熱解毒藥黃連、黃芩等綜合配伍組方。代表方有清瘟敗毒飲等。
● 清臟腑熱劑:適用於邪熱偏盛於某一臟腑而形成的熱證。按熱證所屬臟腑的不同,分別以相應的清熱葯為主組方。代表方有導赤散、龍膽瀉肝湯、瀉青丸、瀉白散、清胃散、玉女煎、芍藥湯、白頭翁湯等。
● 清虛熱劑:適用於熱病後期,邪熱未盡,陰液已傷證。常用青蒿、地骨皮、秦艽、銀柴胡、胡黃連等清虛熱葯為主組方,並多配伍滋陰清熱葯標本兼治。代表方有青蒿鱉甲湯、清骨散、秦艽鱉甲散等。

清熱劑使用注意事項

● 使用清熱劑應注意以下幾點。
● 適用於表證已解且熱已入里,或里熱熾盛但尚未結實的情況。其他情況如邪熱在表,應當解表;里熱成實,應當攻下;表邪未解,熱已入里,適合表裡雙解。
● 應辨明熱證的真偽,真熱假寒證宜使用清熱劑,而真寒假熱證則不宜使用。
● 屢用清熱劑而熱仍不退者,宜滋陰壯水,陰復而其熱自退。
● 熱邪熾盛、服藥入口即吐者,可反佐少量薑汁,或涼葯熱服。
● 注意患者體質。陰虛患者素體多熱,若患熱證,治當清中護陰;陽虛患者素體多寒,若患熱證,清熱不宜太過。

參考文獻


● [1] 世界衛生組織(西太平洋地區).北京大學第一醫院中西醫結合研究所,譯. WHO西太平洋地區傳統醫學名詞術語國際標準。北京:北京大學醫學出版社,2009.
● [2] 李飛。方劑學.2版。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9.
● [3] 李冀,連建偉。方劑學.4版。北京:中國中醫藥出版社,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