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

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

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成立於1954年9月。1954年8月1日,黑龍江、松江兩省合併為黑龍江省,省會在哈爾濱市,審判機關稱黑龍江省人民法院。同年9月,根據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的規定,改為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法院審判辦公樓現坐落於哈爾濱市南崗區嵩山路27號。全院內設機構32個,事業單位一個。有人員517人,正式在編人員中,本科以上學歷佔總人數的92.3%,其中博士3人,碩士138人,佔總人數的27.3%。

法院簡介


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成立於1954年9月。法院審判辦公樓現坐落於哈爾濱市南崗區嵩山路27號。全院有人
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
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
員517人,正式在編人員中,本科以上學歷佔總人數的92.3%,其中博士3人,碩士138人,佔總人數的27.3%。現有工作人員 517人,內設工作機構32個,事業單位1個。

機構設置


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現有工作人員 517人,內設工作機構32個,其中審判機構21個,為申訴信訪辦公室、立案一庭、立案二庭、農林庭、刑事審判一庭、刑事審判二庭、刑事審判三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民事審判三庭、行政審判庭、賠償委員會、審判監督一庭、審判監督二庭、執行局、執行一庭、執行二庭、綜合處、技術室、研究室、審判管理辦公室、負責立案申訴、刑事、民事、行政、執行、再審案件的審理和全省各級法院的審判業務工作指導;行政綜合部門11個,為辦公室、政治部、幹部處、宣傳處、教育處、離退休幹部管理處、監察室、行裝處、機關黨委、法警總隊、人民陪審辦公室,負責各種組織、控制、協調、監督、服務等特定的工作;事業單位1個,黑龍江省法官學院。

所獲榮譽


因工作成績比較突出,近三年來,黑龍江法院有28個集體,38名個人受到國家級表彰,118個集體、11名個人收到省級表彰。2012至2013年,共榮立個人一等功1人次;集體二等功8個次,個人二等功12人次;集體三等功9個次,個人三等功46人次。黑龍江法院大力加強典型選樹,成功推出了“時代楷模”、“全國模範法官”“最美基層法官”孫波;“鐵人旗幟下的法院”大慶市讓胡路區人民法院受到最高人民法院和黑龍江省委的聯合表彰。

機構領導


院長:石時態
副院長:王啟勝

地理位置


哈爾濱市南崗區嵩山路27號

法院建設


近年來,黑龍江高院認真貫徹最高法院和省委決策部署,圍繞平安中國、法治中國和過硬隊伍建設,牢牢把握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的主線,紮實推進“八項司法建設”,全面加強審判執行工作,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服務保障龍江經濟社會科學發展。2013年,全省法院共審執結各類案件298622件,標的額292.29億元;其中,省法院審執結各類案件3342件,標的額43.06億元。一個時期以來,黑龍江高院以提高審判質效,確保司法公正為中心,不斷開創各項工作新局面:在法院管理上,構建了官人、管案、管事三位一體的法院管理工作體系,“四嚴管理”模式和從嚴管理的經驗做法受到廣泛關注;在和諧司法上,調解工作一直走在全國法院前列,創建的“五全調解”模式在全國有很大影響;在服務大局上,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舉措頻頻,紮實有效,受到地方黨委、人大和社會各界的充分肯定;在便民利民上,從一點一滴做起,減輕群眾訴累,贏得了百姓的讚譽;在公正執法上,強化流程管理,加大公開審判力度,不斷提高審判質效;在隊伍建設上,湧現出金桂蘭、顧雙彥、孫波等一批全黨全國重大典型;在基層基礎建設社上,不斷加大力度,加強指導培訓,基層審判執行工作質效明顯提升。黑龍江高院所作法院工作報告連續五年獲全省人大全票通過,法院公信力和人民滿意度大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