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
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
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座落於保定市高開區天鵝中路1號,現有幹警325人,其中法官209人;內設機構29個,轄區25個縣(市、區)人民法院。
1948年11月22日保定解放,同年12月6日保定市人民法院成立。1960年2月保定行政區域調整,地、市合併,保定地區中級人民法院與保定市人民法院隨即合併為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轄。1961年5月,保定地、市分開,恢復保定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和保定市人民法院。1984年1月,保定市人民法院升格為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1994年12月,保定地、市合併,組建成新的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現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座落於保定市高開區天鵝中路1號,現有幹警325人,其中法官209人;內設機構29個,轄區25個縣(市、區)人民法院。
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將繼續貫徹“黨的事業至上,人民 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的理念,按照“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的要求,認真做好各項審判工作,為保定的法制建設、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做出貢獻。
保定法院在不同的歷史時期,通過審理各類案件,打擊各種刑事犯罪,調處大量民事糾紛,化解了社會矛盾,為保定的法制建設、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做出了重大的貢獻。五十年代,通過審理反革命案件,鞏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權;八十年代,通過從重從快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活動,保障了改革開放的順利進行;九十年代末,該市雄縣人民法院創辦的“一案兩卡”經驗,受到中共領導的肯定,雄縣經驗被推向全國,為保定市贏得了榮譽。近年來開展的“打黑除惡”活動,摧毀了保定黑社會基礎,有效地震懾了犯罪,維護了社會安全穩定。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成立以後,院黨組高度重視法官素質建設,通過業務培訓並鼓勵法官自修法律,經過多年的努力,已培養出大批懂業務的高素質法官隊伍。2002年底,總面積43600平方米的辦公大廈建成並投入使用。目前法院的車輛和通訊設施的配備、自動化辦公等硬體、軟體建設都上了新台階,正在向現代化方向發展。
隨著法院幹警素質的提高、辦公條件的改善和各級領導的重視,近幾年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所辦各類案件的質量大為提高,上訪率不斷下降,各項工作均在全省法院前列,受到了上級領導機關的表彰,被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國法院信訪工作先進單位”,被省法院先後記集體三等功、二等功。
院長:李建立。
黨組書記、院長:李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