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海市科技局
烏海市科技局
(二)研究科技發展布局和優先領域,編製全市科技發展、民用科技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七)編製烏海市科技示範基地、科技園區等科技基地的建設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 (十)負責歸口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有關科技知識產權保護等。
烏海市科技局部門簡介:根據《內蒙古黨委、政府關於烏海市黨政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內黨發[2001]27號)精神,設置烏海市科學技術局,掛烏海市知識產權局牌子。烏海市科學技術局是烏海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划入原市計劃委員會擬定全市民用科學技術發展中長期規劃,編製重大科技攻關計劃及相關經費安排的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發展科學技術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條例,研究提出全市科技發展戰略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政策、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科技發展布局和優先領域,編製全市科技發展、民用科技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三)研究提出全市科技體制改革的有關政策和措施;推動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科技創新能力;指導全市科技體制改革工作。
(四)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優化科技資源的配置;負責歸口管理的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和科技外事經費等有關費用的預(決)算。
(五)研究擬訂加強基礎性研究、高新技術發展的政策措施和攻關計劃,並組織實施。
(六)強化高新技術產業化及應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工作;指導科技成果轉化;管理高新技術新產品工作;負責火炬計劃、星火計劃、成果推廣計劃等科技開發計劃的擬訂並指導實施。
(七)編製烏海市科技示範基地、科技園區等科技基地的建設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
(八)研究科技人才資源的合理配置,提出充分發揮科技人員積極性、創造科技人才成長良好環境的相關政策。
(九)歸口管理全市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編製科技合作工作計劃、商簽和執行官方科技合作協議、協定;協調重要民間科技合作活動;會同有關部門審核派遣出國、出境和邀請國外、地區科技交流團組。
(十)負責歸口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有關科技知識產權保護等。
(十一)負責科技信息、科技統計工作;審核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指導全市民營科技工作。
(十二)管理全市專利工作。
(十三)承辦市政府和自治區科學技術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學技術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督辦、檔案、信訪、安全保密、會務工作;負責政務公開、信息、電子政務工作;承擔媒體宣傳及科技信息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製、人事管理、勞動工資和幹部管理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和精神文明創建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國有資產管理。
(二)農業與社會發展科
擬訂烏海市科技促進農區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擬訂烏海市社會發展領域科技發展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相關領域應用技術研究與開發專項資金項目計劃;推動農區科技進步,組織實施農區建設科技工作和農區科技服務體系建設工作;指導相關重大科技成果應用示範工作;指導農牧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指導全市科技進步考核工作。
(三)發展計劃科
擬訂烏海市科技發展政策,參與擬訂重大科技投入政策和科技經費管理辦法;擬訂烏海市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提出科技計劃經費配置建議,協調規劃和計劃的實施,推動區域科技發展;會同有關方面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政策和措施建議;編製本部門科技經費預決算,並監督預算執行;負責本部門科技經費內部審計工作;編製與組織實施烏海市重大科學研究和自然科學研究;負責組織實施有關科技計劃及推進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組織開展綜合調研和軟科學研究;擬定烏海市知識創新、自然科學基礎研究規劃,會同有關方面推進烏海市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工作;擬訂烏海市科普工作規劃和政策;擬訂烏海市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科技合作與交流計劃;負責政府間雙邊和多邊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指導相關部門開展國際、國內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承擔相關科技評估管理和科技統計管理工作。
(四)高新技術發展科
擬訂相關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相關領域應用技術研究與開發專項資金項目計劃;負責高新技術企業審核工作;負責技術貿易機構審批工作;指導烏海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化基地、孵化器、重點實驗室、企業研發機構建設;指導相關重大科技成果應用示範;推動高新技術產業化相關技術創新服務體系建設;會同有關方面擬訂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推動產學研合作和成果轉化工作。
(五)知識產權科
擬訂烏海市知識產權戰略並組織實施;統籌協調全市知識產權事宜;負責編製烏海市知識產權及專利工作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自治區、烏海市知識產權試點示範工作;管理烏海市專利轉化基金;組織重大專利轉化項目的實施;負責全市知識產權重要活動、重大問題的組織協調工作;指導全市企事業單位的知識產權工作;承擔組織協調全市保護知識產權有關工作,推動知識產權保護工作體系和執法協作機制建設;依法處理專利糾紛,查處假冒專利行為;承擔重大專利侵權案例、涉外案例的移交和報告;負責全市專利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工作;負責全市的專利執法工作;指導保護知識產權舉報投訴(12312)和知識產權維權援助(12330)工作;負責烏海市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工作;指導全市民營科技工作;負責歸口管理全市科技成果工作;負責烏海市科學技術獎評審的組織工作。
市科學技術局機關行政編製為1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1名,科級職數7名(正科5名、副科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