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物流中心

區域物流中心

我國《物流術語》中對物流中心的定義是“接受並處理下游用戶的訂貨信息,對上游供應方的大批量貨物進行集中儲存、加工等作業,並向下游進行批量轉運的設施和機構。”按照物流服務地域範圍的大小,物流中心可以分為城市物流中心、區域物流中心和國際物流中心這三類。

區域物流中心是指具有較強的輻射能力和庫存準備,向省(市)際、全國乃至國際範圍的用戶提供物流服務的物流中心。一般而言,這種物流中心規模較大,用戶較多,批量也較大,往往是為下一級城市物流中心提供服務,也配送給營業所、商店、批發商和企業用戶。雖然也從事零星的配送,但這不是主體形式。

中心作用


區域物流中心在中間要扮演四方面的作用:
1、把它作為改善城市的投資權利。
2、把它作為提升城市的國際化的程度的一個重要的手段。
3、塑造城市的比較競爭優勢,提高與周邊城市的比較的競爭能力的重要途徑。
4、調整產業結構,發展具有成都物流成本優勢的主導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