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婦女聯合會
福建省婦女聯合會
福建省婦女聯合會成立於1955年3月,由福建省第一次婦女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原名為福建省民主婦女聯合會,1957年10月28日,改稱為福建省婦女聯合會。是黨和政府聯繫婦女群眾的橋樑和紐帶,是國家政權的重要社會支柱。基本職能是代表和維護婦女權益,促進男女平等。
福建省婦女聯合會於1955年3月22日至3月28日,到1996年10月,共召開過八屆全省婦女代表大會。目前省婦聯內設辦公室、組織部、宣傳部、聯絡部、兒童部、城鄉工作部、權益部、機關黨總支和省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下屬單位有福建省婦女幹部學校、省實驗幼兒園、省兒童保育院、《海峽姐妹》雜誌社和福建省婦女兒童活動中心。現任主席:王美香,副主席:林瓊、楊麗卿、林文秀。
改革開放以來,福建省婦聯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黨的基本路線為指導,圍繞全黨工作大局,全面履行自身職能,在代表和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促進男女平等,推進"兩法"、"兩綱"的實施,服務於經濟建設大局等方面,開展了富有時代特點和婦女特色的活動,做了大量有成效的工作,團結動員了廣大婦女投身福建的兩個文明建設,開創了婦女事業和婦女工作的新局面。從1990年至今,省婦聯的維權、"雙學雙比"、巾幗掃盲、造林綠化、家庭教育等工作和活動,共21次受到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全國婦聯、國家教委、省人大、省政協等全國和省一級的表彰。全省建立了自上而下的婦女兒童工作體系,省及9地、市、83個縣(市、區)均成立了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省及各級人大常委會成立了婦女兒童工作組,省政協成立了婦女組。基本形成了以《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為主體,包括《福建省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若干規定》、《福建省掃除文盲工作條例》、《福建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實施細則》、《福建省關於禁止遺棄嬰兒的意見》等在內的一整套保障婦女和促進婦女發展的地方性法規。《福建省婦女發展綱要》和《九十年代福建省兒童發展規劃綱要》的制定實施,使婦女兒童事業納入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促進了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的貫徹和各項婦女兒童事業的發展。女性參政比例不斷提高,於1995年提前一年實現了長春會議制訂的培養選拔女幹部目標。目前,全省女幹部有25萬多人,比1994年增加4萬多人其中縣處級以上女幹部增加400多人。全省100%的鄉、鎮黨政班子配備了一名以上女幹部,86.7%縣(市。區)黨政班子配備了一名以上女幹部,女後備幹部比94年增長了6.3%。各級婦聯開展的"雙學雙比"、"巾幗建功"、創建"五好文明家庭"三大主題活動,在服務經濟建設,提高婦女素質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90年代以來,全省有483萬名婦女積極參加"雙學雙比"、"脫貧致富奔小康"活動,有400多萬名婦女參加實用技術培訓,有9950人被評為女農技員,有9773人獲"綠色證書",掃除婦女文盲127萬名。"巾幗扶貧"行動成效顯著,為97年我省基本消除絕對貧困做出了積極貢獻。活躍在各行各業的143萬名女職工,踴躍參加"巾幗建功"活動,有6573人獲縣以上"巾幗建功"先進個人稱號。廣大婦女積極參加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和家庭美德建設,在精神文明建設中發揮了積極作用。全省各級婦聯開展的評選"五好文明家庭"、"少生快富女能人"、"美在農家"等活動,倡揚了健康文明科學的生活方式。全省已評出"五好家庭"110萬戶。婦聯工作領域不斷拓寬,協調力度不斷增大,組織網路更加健全,婦干素質進一步提高。目前全省有92個地、市、縣(市、區)婦聯,1088個鄉(鎮、街)婦聯,18483個基層婦代會,黨政機關、科教文衛等事業單位婦委會999個,女職工委員會17294個,民主黨派及社會團體婦委會75個,各類婦女聯誼組織142個。婦聯工作對象和層次已從農村、街道婦女拓展到城鎮各業婦女、職業女性和高層次知識女性中。婦女兒童活動陣地和創經費基地建設不斷取得新進展。一支年輕化、知識化的婦干隊伍正在成長。福建省海外婦女聯誼工作豐富多彩,進一步激發了港、澳、台胞婦女的愛國愛鄉熱情,為祖國和平統一和全省改革開放事業作出了積極貢獻。
省婦聯辦公室
負責省婦聯的內外協調、政務服務、事務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有關婦女兒童發展理論、政策的研究工作;協調綜合性調研活動;起草重要文件及文稿;承辦文電處理、秘書事務、檔案、機要、保密、統計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審計、安全保衛及基本建設等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直屬單位財務管理工作;承擔機關信息網路的建設與管理工作;編輯《情況交流》。
省婦聯組織部
負責機關幹部和下屬單位幹部的管理,管理機構、編製、職稱、工資、出國審批等工作;承擔協助管理各設區的市婦聯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有關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培養選拔婦女幹部工作;負責婦聯繫統組織建設;負責制定、實施婦聯繫統幹部教育培訓規劃,宏觀指導基層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
省婦聯宣傳部
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馬克思主義婦女觀和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宣傳婦女和婦聯工作;調查研究婦女的思想狀況,有針對性地開展婦女的思想教育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群眾性的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指導和實施“五好文明家庭”創建活動和家庭文化建設;指導婦聯繫統的報刊工作;組織“三八”紅旗手(集體)的評選表彰工作。
省婦聯聯絡部
負責婦聯與各民主黨派婦委會、工商聯婦女組織及民族宗教界女性代表人士的聯誼工作;負責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婦女組織、婦女人士及海外女僑胞的聯誼工作;負責省婦聯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外事工作,與各國婦女兒童組織、知名婦女及國際婦女兒童組織開展友好交流與合作;負責省海外婦女聯誼會日常工作。
省婦聯婦女發展部
動員和組織婦女參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開發婦女人力資源;指導並組織各地婦聯開展婦女文化科技培訓和職業技能培訓工作;開展社區婦女工作,促進婦女平等廣泛就業;動員和組織婦女參與扶貧和生態環境建設。搞好農村婦女小額信貸扶貧工作,促進農村婦女依靠科技致富;指導組織各地婦聯開展“雙學雙比”、“巾幗建功”活動;負責省女企業家聯誼會日常工作。
省婦聯權益部
負責處理日常群眾來信來訪,接受各種渠道婦女投訴,參與對重大典型信訪案件專項調查,為受害婦女提供法律援助和社會服務;代表婦聯參與有關維護婦女兒童權益政策和法律、法規草案的擬定與修改,參與有關普法工作;指導、推動各級婦聯依法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工作;指導省婦女法律服務中心工作。
省婦聯兒童工作部
負責參與有關保護兒童的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草案的擬定與修改;開展女童保護工作,促進女童身心健康發展;指導婦聯繫統自辦園所及婦女兒童活動中心的工作;負責家庭教育工作的協調與服務;參與推進校外教育,協調、推動全社會為兒童的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負責省兒童基金會和家教研究會的日常工作。
省婦聯機關黨委
負責婦聯機關及下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紀律檢查工作;領導婦聯機關工會、共青團和婦委會的工作;承擔婦聯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福建省婦女幹部學校
·海峽姐妹雜誌社
·福建省婦女兒童活動中心
·省實驗幼兒園
·省兒童保育院
·省金山幼兒園
·福建省婦聯法律服務中心
·福建省婦女就業服務中心
黨組書記、主席:徐姍娜
黨組副書記、副主席:林文秀
黨組成員、副主席:陳允萍、馬義英、王小玲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王秋梅
2021年1月,林葉萍已任福建省婦聯黨組書記、主席提名人選。
省巾幗志願者協會
省家庭教育研究會
省家政協會
省婦女理論研究會
省女科技工作者協會
省海外婦女聯誼會
省女企業家聯誼會
省婦女兒童發展基金會
2018年5月28日,入選中共福建省委文明辦“第十三屆福建省文明單位”候選名單,並向社會公示,接受群眾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