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負
因國家徵稅而造成的經濟負擔
稅負,亦稱稅收負,是因國家徵稅而造成的一種經濟負擔。稅負是國家稅收對社會經濟發生影響的結果,是國家稅收所反映的經濟分配關係的一個表現方面。也稱為稅收負擔率,是應交稅費與主營業務收入的比率。
可用兩種形式加以表示:(1)稅負率。即用稅額占稅基的比重來表示;(2)稅負額。即用絕對量來表示。稅負與稅法上的納稅義務並不具有直接的因果關係,即其可能是由納稅人承擔,也可能是由其他人承擔。如各種所得稅,其稅負一般是由納稅義務人承擔;而各種流轉稅,其稅負則可能是由消費者承擔。稅負的確定,各國稅法除了以國家財政收入和管理社會、經濟的需要為主要根據以外,在各種所得稅等直接稅中,通常還根據量能納稅的原則,採用各種累進稅率加以確定。稅負通常可根據不同情況而分為以下幾種:(1)社會總稅負和納稅人個別稅負;
(2)名義稅負和實際稅負;(3)直接稅負和間接稅負。
稅負也稱為稅收負擔率,是應交稅費與主營業務收入的比率。
如果每個月都進項大於銷項,那要提交一份有關這種情況的說明。說明是因為材料或者產品的庫存增加而引起的,這種情況時有發生,能夠說明原因就行,但是前提條件是各項材料、電費等成本項目都很正常。
在中國,依據稅目有: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營業稅、資源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土地增值稅、城市房地產稅、車輛購置稅、車船使用稅、車船使用牌照稅、印花稅、耕地佔用稅、契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煙草稅等等,國家的這些種類繁多的稅收收入的總和與整個國家的經濟總量(用GDP來代表)的比值,就構成了全國的稅負水平。
微觀上的稅負,就是單個納稅人的實際稅負負擔,包括個人與單個企業,這兒稅負承擔的主體是實際負稅人,不是名義納稅人,負稅人即最終負擔稅收的單位和個人,負稅人與納稅人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因為在微觀上,稅負的實現是流動的,其中有各種各樣的稅負轉嫁。所以,稅負的最後歸宿就是微觀稅負的實際負稅人。一個國家的宏觀稅負水平的高低,同國家的財政政策、產業結構的合理性、本國企業的生產效率、進出口水平及國內商品價格等等經濟因素相聯繫。
比例的稅負是負稅人所負稅款占其收入的比率不隨收入的變化而變化;
累進的稅負是負稅人所負稅款占其收入的比率隨收入的增加而增加;
累退的稅負是負稅人所負稅款占其收入的比率隨收入的增加而下降。
對進駐的商貿流通企業和現代服務業所繳納的增值稅、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按實繳金額的25%給予返還;營業稅按實繳金額的40%給予返還;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按實繳金額的45%給予返還。
為了更好的服務入駐企業,延壽縣成立了“延壽總部經濟運營中心”(以下稱運營中心),負責商貿流通企業的招商、入駐企業手續的領辦、企業入駐后財稅事宜、各職能部門公關協調工作。
延壽縣對入駐的商貿流通企業,不要求實地辦公經營,為企業提供統一註冊地;為落戶企業提供後期財稅配套服務,配備專職會計配合企業抄報稅、發票領購、開具、賬務處理等一般財稅事宜;對入駐企業實行保護政策,對涉及工商、國地稅、財政等部門發生的一般事宜,由延壽總部經濟運營中心出面協調解決;除企業所得稅外,其他稅種地方財政按月兌現,承諾在企業完稅後7個工作日內返還稅金;新註冊企業開辦所需手續,按照首問負責制、限時辦結制、領辦制等規章制度,由延壽總部經濟運營中心協助企業辦理。運營中心的成立,為入駐企業提供了一站式、保姆式服務。
延壽縣的招商模式是近幾年各地比較流行的“總部經濟招商”,總部經濟招商主要以引進商貿流通業和現代服務業為主,通過延壽縣無論是政策力度還是服務質量,都站在全國各地區招商服務的前列。
很多企業管理決策層對稅收籌劃不了解、不重視、甚至認為稅收籌劃就是搞關係、找路子、鑽空子、少納稅,在這樣的基礎上進行稅收籌劃,其風險性極強,這是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最主要的風險。所以說選擇一種安全、高效率、可操作的稅收籌劃方案是每一個企業決策層密切關心的話題,而選擇一個政策環境好、後期服務到位的區域,是每一個商貿流通企業最佳選擇。
稅負率與稅率的區別
稅負率指納稅人實際交納稅額與其實際收益的比例;而稅率則指對課稅對象的徵收比例或徵收額度。二者之間既有密切聯繫,又有差別。稅率是形成稅收負擔率的基礎,稅收負擔率則是稅率的反映。但稅收負擔率往往並不直接等於稅率。只有當課稅對象與納稅人的實際收益額相等(即與稅收負坦率的分母項相等)時,稅收負擔率才等於稅率。
稅負率=應交增值稅/銷售收入) ×100%
即,稅負率=本年累計應納稅額/本年累計應稅銷售額(不含稅)×100%。稅負高說明企業效益好,利潤高,企業管理規範,市場競爭力強。
稅負即稅收負擔。實際交納的稅款占銷售收入凈額的百分比。
稅負可以單指增值稅稅負、所得稅稅負、營業稅稅負等。也可以把所有本年度上交的所有稅款加總計算一個總體稅負。
稅負率是指增值稅納稅義務人當期應納增值稅占當期應稅銷售收入的比例。
對小規模納稅人來說,稅負率就是徵收率:3%,而對一般納稅人來說,由於可以抵扣進項稅額,稅負率就不是17%或13%,而是遠遠低於該比例,具體計算:
稅負率=當期應納增值稅/當期應稅銷售收入 ×100%
當期應納增值稅=當期銷項稅額—實際抵扣進項稅額
實際抵扣進項稅額=期初留抵進項稅額+本期進項稅額—進項轉出—出口退稅—期末留抵進項稅額
稅負就是稅收負擔率,是納稅人對應期間的應納增值稅與銷售收入的比例,但如果是出口企業或免稅企業,主要把出口收入和免稅收入按應稅稅率算出銷項稅加入計算繳納增值稅,如果有進料加工的話,還要考慮這部份的稅金,具體公式如下:增值稅稅負率=[銷項稅-免\退稅收入—適用稅率—(進項稅—進項稅轉出—期初留抵期末留抵以及海關核銷免稅進口料件組成的計稅價格×17%)]/(計征增值稅的銷售額-免抵退銷售額),以上公式是通用的,如果是業務簡單的公司,上式中沒有涉及的就是0稅負了。
另外對於免稅及出口企業來說,運費稅,城建稅依然要扣,抵稅比例為6%,應計入公式中。
稅負痛苦指數(Tax Misery Index)
也叫稅收痛苦指數是根據各地的公司稅率、個人所得稅率、富人稅率、銷售稅率/增值稅率,以及僱主和僱員的社會保障貢獻等計算而得,指數越高意味痛苦程度越高。
福布斯雜誌推出其最新2009年全球稅負痛苦指數排行榜,中國大陸排名全球第二稅負痛苦地,排名第一的則是法國。卡達、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和中國香港地區則經福布斯評判,分列全球稅負痛苦最輕地區的一、二、三位。其中卡達只徵收公司所得稅,而阿聯酋沒有公司稅但徵收社會保障稅。這三個地區有一個共同點即都不徵收增值稅。
稅負高5倍 國資委首次回應央企壟斷質疑
針對一段時間以來社會輿論對央企尤其是壟斷行業薪酬過高的質疑,國務院國資委昨日發布《國務院國資委2009年回顧》(下稱回顧),重點向社會披露中央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情況,同時對央企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稅負、薪酬、壟斷等狀況進行了回應。
這是國資委首次對外公開發布年度回顧,國資委副主任黃淑和表示今後將定期發布。
按照國資委在《回顧》中的統計,2002年到2009年,中央企業上繳稅金從2915億元增加到11475億元,年均增長21.62%。2009年,央企實現營業收入12.6萬億元;實現利潤8151.2億元;上繳稅金1.15萬億元。
通過數據研究得出,國有企業的稅負明顯高於其他類型企業,稅負均值為27.3%,是私營企業稅負綜合平均值的5倍多,是其他企業中稅負最高的股份公司的稅負平均值的2倍。
而從2006年開始,央企向國家上繳國有資本收益,已累計上繳1371億元。2009年完成向社保基金轉持國有股55.3億股,對應的市值為429.68億元。
按照現行規定,央企稅後利潤收取劃分為三類:第一類為煙草、石油石化、電力、電信、煤炭等具有資源壟斷型特徵的行業企業,收取比例為10%;第二類為鋼鐵、運輸、電子、貿易、施工等一般競爭性行業企業,收取比例為5%;第三類為中國儲備糧總公司、中國儲備棉總公司等政策性公司,暫不收取。
電力行業通過改革,華能等7家電力央企發電總量佔全國總量的比重在一半左右,最大的華能集團僅佔全國發電量的11%,市場准入早已放開,已形成競爭格局。石油石化行業,中央企業主要有三家石油化工企業。在世界主要50個石油生產國和石油消費國中,76%的國家是一個國家只有一家石油公司,20%的國家是不超過3家石油公司。通信行業,三家央企通過調整重組,實現了全業務經營,形成了競爭格局。
薪酬分配方面,央企已於2008年在4個行業試行了工資總額預算管理,4行業人均工資增長6.9%,比央企職工平均工資增長低3.1個百分點。其中,石油石化行業2008年職工平均工資增長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