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文檔格式

開放文檔格式

開放文檔格式(OpenDocument Format,簡稱ODF)是一種規範,基於XML的文件格式,因應試算表、圖表、簡報和文書處理文件等電子文件而設置。

簡介


開放文檔格式的規格原本由太陽微系統開發,標準則由OASIS Open Document Format for Office Applications(OpenDocument)TC(又稱為OASIS ODF TC)[2]所開發。存在一個自由兼開放的OASIS標準,以ISO/IEC國際標準發布──ISO/IEC 26300:2006 Open Document Format for Office Applications(OpenDocument)v1.0[3]。
開放文檔格式企圖提供一個取代私有專利文件格式的一個方案,使得組織或個人不會因為文件格式而被廠商套牢(Vendor lock-in)。
這裡開放文檔格式是指專有名詞OpenDocument Format,字面意思即是一種開放的文件檔案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歷史


2002年12月,arbortext, Boeing, Corel, CSW Informatics, Drake Certivo, National Archive of Australia, New York State Office of the Attorney General, Society of Biblical Literature, Sony, StellentSun Microsystems成立了OASIS open office XML Format技術委員會,開發一種XML的標準文件檔案格式。第一份委員會草案在2003年3月通過,第二份在2004年12月通過。2005年1月,OASIS Open Office XML Format技術委員會改名為OASIS Open Document Format for Office Applications技術委員會,以強調其規範不僅適用於openoffice,也適合任何辦公軟體應用。第三份委員會草案在2005年3月通過。2005年5月,OpenDocument成為一OASIS標準。2006年11月30日,OpenDocument成為ISO與IEC國際標準。正式標準名稱為ISO/IEC26300。

外界採納


由於OpenDocument開放格式的其中一個目標,是保證用戶能長期存取資料並不受技術及法律上的障礙,因此ODF受到多個政府部門的注意。例如在2002年,秘魯一名國會議員兼律師,向微軟寫信提問有關永久自由與專屬文檔格式的問題。另外,歐洲國家及美國麻州也開始測試OpenDocument的可行性。
歐洲多個政府最早於2003年,開始探討多種以不同XML基礎的格式,作儲存文件的可行性,並作出諸如“Valoris報告”等的技術研究。至2004年3月,分別研究ODF格式和微軟格式的兩個小組,向歐洲政府發表兩種格式之間的長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