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時上下班
錯時上下班
錯時上下班制度是歐美髮達國家大中城市普遍採用的做法,是被公認和被證明行之有效的提高道路資源利用率的一種方法,從交通工程理論上來說是一種“平峰”的手段。有利於調動個人的工作積極性和提高工作效率,從根本上避免了交通生成。
錯時上下班制度是為緩解交通壓力而實行的彈性上下班制度,通過調整上下班時間,延長高峰時間,使交通高峰分散,以減輕交通擁擠、路口堵車現象。
德國一些大城市早在70年代初就已經開始實施錯時上下班制度。製造業一般是早上7點上班,下午3時半或4時下班;政府部門採取彈性工作制,工作日內上午9時至下午3時為固定上班時間,其餘時間可以根據個人工作情況錯時上下班,每天的工作時間不能少於6小時,不能多於9小時,政府的工作會議被統一安排在上午9時至下午3時之間進行,對外辦公窗口另行規定;商業服務部門及商業性公司一般是早上9時半或10點上班。根據德國聯邦交通研究所專家介紹,有生理學家研究結果表明,人的體力在上午最充沛,而腦力在下午或晚上最活躍。
錯時上下班和彈性工作制不僅僅是充分利用了道路資源,減少了交通擁堵,同時,也有利於減少環境污染和緩解公共交通運力緊張情況,提高商業、娛樂業晚間的營業時間和營業額等。可以說,錯時上下班和彈性工作制是一個一舉多得的舉措。
2010年4月12日起,北京市開始實施錯時上下班措施。山東省濟南市更是早在2003年10月1日就開始試行錯時上下班。經多方調查論證,改革現行作息制度,實行錯時上下班制度利大於弊。僅以濟南為例,濟南市區推行錯時上下班工作制度后,主要道路機動車、非機動車減少了約30%以上,相當於節約十多億元的道路建設投入。商業營業收入增加15%左右,預計每年可增加營業收入十多億元,經濟效益十分可觀。
減少一大筆辦公開支。現行的作息制度午休時間過長,尤其夏季午休時間長達兩個半小時,使一些本可以連續進行的工作,如會議、洽談等政務、商務活動因此而暫停和中止,無形中降低了工作效率。還有,由於上班族早出晚歸,花費大量的時間往返於上下班路途,加之中午大多沒有休息場所,得不到充分休息,導致下午工作精力難以集中,從而影響了工作質量,降低了工作效率。而實行新的作息制度有利於進一步加快工作節奏,增強工作的連續性,提高工作效率,提高行政效能。從經濟角度考慮,午休時間縮短后,絕大多數公車中午不用啟動,可減少一大筆辦公開支。結果綜合方方面面的情況來看,改革現行作息制度,實行錯時工作制,是按社會規律調節社會行為的需要,是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表現,是一種更高效、更人性化的制度安排,也是“工作是為了更好地生活”這一社會目標和人性理念的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