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收賬款質押融資

應收賬款質押融資

應收賬款質押融資是應收賬款融資方式的一種,指企業與銀行等金融機構簽訂合同,以應收賬款作為質押品,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和信貸限額條件下,採取隨用隨支的方式,向銀行等金融機構取得短期借款的融資方式。

簡介


應收賬款質押融資是應收賬款融資方式的一種。是指企業與銀行等金融機構簽訂合同。

特點


應收賬款質押融資是國際上針對中小企業的主要信貸品種之一,可盤活企業沉澱資金,是緩解中小企業融資擔保難、增強中小企業循環發展、持續發展能力的重要途徑。在美國,約95%的中小企業融資有動產擔保,大部分涉及應收賬款,應收賬款類融資額約佔全部商業貸款的四分之一,規模接近6000億美元。在我國,由於法律上的障礙,該業務在我國一直發展緩慢,中小企業融資還主要依靠不動產擔保。2007年10月1日正式實施的《物權法》第223條擴大了可用於擔保的財產範圍,明確規定在應收賬款上可以設立質權,用於擔保融資,從而將應收賬款納入質押範圍,這被看作是破解我國中小企業貸款堅冰的開始。2007年9月30日,為配合《物權法》的實施。央行公布了《應收賬款質押登記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央行徵信中心建設的應收賬款質押登記公示系統也於2007年10月8日正式上線運行。應收賬款質押登記制度的建設,為應收賬款質押融資順利實施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