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功贖罪
漢語成語
立功贖罪,漢語成語,拼音為lì gōng shú zuì,指以立功來抵償罪過。出自《舊唐書·王孝傑傳》。
贖罪:抵銷所犯的罪過。以立功來抵償罪過。
《舊唐書•王孝傑傳》:“使未至幽州,而宏暉已立功贖罪,竟免誅。”
立功以抵償所犯罪過。《舊唐書.王孝傑傳》:“使未至幽州,而宏暉已立功贖罪,竟免誅。”明.湯顯祖《南柯記.朝議》:“周弁乃駙馬至交,兩次薦舉,斬周弁恐傷駙馬之心,不如免死,立功贖罪。”《東周列國志》四○回:“趙衰應曰:‘當革職,使立功贖罪。’”
將功補過、將功折罪
罪上加罪
作謂語、定語、賓語;用於有過錯的人
趙衰應曰:“當革職,使立功贖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