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門峽市教育局
三門峽市教育局
三門峽市教育局是三門峽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三門峽市教育局黨組書記、局長:聶紅超。2021年2月19日,榮獲2020年度全省教育系統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先進集體”。
1.貫徹實施國家、省教育工作方針、政策;擬定有關教育的規範性文件並監督實施;負責教育理論研究和宣傳工作。
2.負責全市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制定全市教育改革發展戰略和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3.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定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和籌措教育經費的政策;負責市直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4.負責推進全市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義務教育的宏觀指導與協調;管理和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實基礎教育教學基本要求和教學基本文件,組織審定基礎教育教學的地方性教材和補充教材,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指導全市教育督導工作,組織對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負責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監測工作。
5.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落實中等職業教育專業目錄、教學指導文件和教學評估標準;負責中等職業教育職業指導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審核市屬中等職業學校的設置、更名、撤銷與調整。
6.規劃並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安全、穩定、法制宣傳教育、學生的品德教育、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國防教育等工作,指導教育社團和少先隊工作。
7.主管全市教師工作,負責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教師資格制度實施;負責教育系統的表彰獎勵,歸口管理教師和教育管理人員繼續教育;配合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各級各類學校編製標準;指導各類各類學校內部人事與分配製度改革;指導全市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8.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招生計劃;負責制定和下達市屬中等專業學校招生計劃和招生來源計劃,並負責組織實施。
9.負責管理教育系統的科研工作和教育系統信息化建設。
10.歸口管理教育系統的外事工作,負責與國外和港澳台地區的教育交流與合作。
11.落實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制定語言文字工作規劃;負責普通話推廣工作和普通話師資培訓工作。
12.承辦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許可、審批、審核、核准等事項。
13.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一)辦公室
1.綜合協調機關政務;
2.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和督察督辦工作;
3.負責文秘、保密、信息、宣傳、文印、亮化工程、綠化、應急管理、機關衛生、檔案、機關安全保衛、計劃生育、後勤等工作;
4.負責局機關國有資產管理;
5.負責電子政務辦公系統、三門峽教育信息港及教育新媒體工作;
6.負責協調階段性中心工作;
7.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黨委辦公室
1.負責局黨委日常黨務工作;
2.負責所屬單位黨組織的建設、組織發展和黨員教育管理工作;
3.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精神文明建設及教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4.牽頭落實雙擁工作;
5.負責教育系統關心下一代工作;
6.指導共青團工作;
7.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人事科
1.負責機關直屬單位的人事、工資、機構編製管理和人事檔案工作;
2.負責教育系統的表彰獎勵;
3.負責教師資格的認定管理;
4.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教育系統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
5.規劃並指導教育行政管理人員及中等以下學校(含幼兒園)校級幹部隊伍建設;
6.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內部人事與分配製度改革;
7.負責老幹部工作;
8.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9.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計劃財務科
1.擬定全市中等以下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制定所屬單位的基本建設規劃和年度計劃;
2.配合財政部門下達各類教育經費;
3.負責局機關財務開支核算及報賬工作;
4.負責市直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及全市教育系統的專項資金檢查工作;
5.編製教育經費預、決算;負責全市教育系統財務人員的繼續教育和培訓工作;
6.指導局下屬單位國有資產和政府採購管理工作;
7.負責中初等教育事業計劃的編製工作;
8.負責市教育局工作責任目標的管理工作;
9.負責教育經費、基建專項統計工作;
10.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五)基礎教育科
1.負責指導中小學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執行有關教育政策;
2.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加強中小學德育工作;
3.指導中小學教學信息化、圖書館、實驗設備配備、體育衛生和藝術教育工作;
4.指導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管理工作;
5.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工作,保障學生平等接受義務教育;
6.制定實施全市普通高中和市區普通初中、小學招生方案及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學管理工作;
7.負責學前及中小學生學籍管理工作;
8.負責中小學教材、教輔管理工作;
9.負責出國留學學生的相關工作;
10.指導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
11.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六)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
1.統籌管理全市中等及以下職業與成人教育工作;
2.負責擬定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的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及評估辦法;
3.統籌管理全市普通中專、職業中專及成人中等專業學歷教育和成人文化技術培訓;
4.負責全市中等職業學校師資培訓工作,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及德育工作、負責職業學校、成人中等專業學校學籍管理和畢業生資格的審查;
5.負責民辦教育管理和指導工作;
6.指導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
7.負責成人職業培訓工作;
8.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七)師資培訓科
1.規劃和指導全市中小學教師培養培育工作;
2.負責中小學校師德師風建設工作;
3.負責全市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工作;
4.負責教師隊伍梯隊建設和管理工作;
5.牽頭協調指導中小學校本研修工作;
6.負責語言文字工作;
7.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八)法制安全科
1.貫徹落實上級關於安全穩定和信訪工作的政策、任務,制定安全穩定和信訪工作計劃;
2.指導學校開展安全教育工作;
3.處理直屬單位的安全穩定和信訪事件;
4.負責協調所屬單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5.負責消防安全、“三防”建設、校車安全管理工作;
6.負責學校平安校園建設工作;
7.負責法制宣傳教育、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工作;
8.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九)督導室(掛三門峽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團牌子)
1.督導各縣(市、區)政府的教育工作;
2.指導全市教育督導工作;
3.組織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教育教學工作開展督導;
4.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十)招生辦公室
1.貫徹執行國家、省關於招生考試工作的方針、政策,參與制定我市普通中等學校招生考試的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
2.負責全市碩士研究生、普通高校(含專升本及對口招生)、成人高校招生和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
3.負責普通高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普通高中階段教育招生考試及中等專業學校計劃來源編製工作;
4.負責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及全國計算機、外語等級考試、各類專業證書等非學歷教育考試工作;
5.負責全市招生考試信息技術管理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6.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十一)體育衛生工作站
1.負責落實《學校體育工作條例》,組織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工作;
2.負責落實《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做好學生常見病、傳染病防治和學生健康教育、健康狀況監測等工作;
3.負責落實《學校藝術教育工作規程》;
4.負責體育、音樂、健康教育、美術課的教研工作,推動教學改革;
5.負責全市中小學生國防教育和軍訓工作;
6.負責中小學體、音、美器材及衛生室建設工作;
7.負責全市學校飲食衛生安全工作;
8.牽頭實施愛衛會工作;
9.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十二)基礎教育教學研究室
1.負責研究中小學教育思想、教學理論、課程設置、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手段和學科教育評價新機制;
2.負責擬定執行教學計劃和使用教材的意見,為教育行政部門決策提供依據;
3.指導學校編寫地方教材,開發校本課程;
4.負責組織多層次、多形式的教學研究活動,不斷提高課堂教學水平;
5.負責總結、推廣先進教學經驗,組織教改實驗,探索教學規律,推動教學改革;
6.指導和幫助教師開展學科課外活動,做好綜合實踐活動課(包括研究性學習、計算機教育、勞動和勞動技術教育、社會實踐課)教學指導工作;
7.負責普通高中信息技術課程畢業會考工作;
8.負責學科教學的檢查和質量評估;
9.負責教科所工作;
10.負責語委辦工作;
11.負責教育學會工作;
12.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十三)電化教育館
1.負責制定實施全市電化教育發展規劃;
2.負責全市電化教育設備的配置、管理和技術諮詢工作;
3.負責全市電教教材配備、管理、研究、開發和利用工作。
4.負責全市電化教育教研工作;
5.負責制定實施全市信息技術教育規劃,做好信息技術課教學研究工作;
6.負責教育科研網和校園網路的建設、管理工作;
7.負責全市農村遠程教育的應用和管理工作;
8.負責網路安全工作;
9.負責教師電教技術培訓考核工作;
10.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十四)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教學研究室
1.負責研究職業和成人教育思想、教學理論、教學課程設置、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手段和學科教育評價新機制;
2.負責擬定執行教學計劃和使用教材的意見,為教育行政部門決策提供依據;
3.負責組織多層次、多形式的教學研究活動,不斷提高課堂教學水平,強化實踐教學技能評估與指導;
4.負責總結、推廣職業學校和成人教育學校的先進教學經驗,組織教改實驗,探索教學規律,推動教學改革;
5.加強教學管理和指導,開展教學評估和質量監測,提高現代化教學技術的運用能力;
6.負責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師資培訓、提高工作;
7.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十五)教育技術裝備管理站
1.負責編製實施中小學實驗室建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做好教學儀器設備配備工作;
2.負責初中畢業生理化生實驗考試工作;
3.牽頭實施青少年開展科技創新活動;
4.協助有關科室做好學校圖書館建設;
5.負責綜合實踐活動基地建設,組織開展和指導綜合實踐課教學;
6.負責擬定實施勤工儉學規劃,加強勤工儉學財務收支監督檢查;
7.負責實驗室安全和生產安全工作;
8.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十六)財務核算中心
1.負責市教育局下屬事業單位財務核算工作;
2.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十七)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1.負責學生資助政策的宣傳貫徹落實;
2.指導和協調各縣(市、區)學生資助工作;
3.負責市教育局直屬學校的學生資助工作及有關大學生、中職生、普通高中、義務教育、學前教育等階段家庭貧困學生(幼兒)資助資金的管理和發放;
4.負責辦理市轄區大學生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5.負責全市學生資助工作的理論研究;
6.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2020年1月,被河南省教育廳授予“2019年度全省教育系統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先進集體”榮譽。
2020年11月,被評為第五屆全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先進單位。
2021年2月19日,榮獲2020年度全省教育系統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先進集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