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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斌

神木縣糧食局局長

張斌,男,前陝西省神木縣糧食局局長。因“有能力卻拒不履行354萬元債務”而被法院執行公示,於2016年1月,張斌還因拒不履行判決被拘留6日。

人物簡介


張斌,現任陝西省神木縣糧食局局長

榮登老賴榜


華商報訊(記者 李敏)近日,神木縣法院公布的第七批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現任神木縣糧食局局長張斌因“有能力卻拒不履行354萬元債務”而被法院執行公示。張斌也是神木縣繼農業局副局長楊艷后,第二個被納入失信人員名單的縣局級領導幹部。
9月8日,在神木縣人民廣場的電子顯示屏上輪番滾動公示著“第七批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其中第6位張斌引起人們注意,經核實,張斌確為現任神木縣糧食局局長。
根據法院判決書顯示,張斌的涉案原因為民間借貸糾紛,2011年,時任神木縣供銷社主任的張斌,為時任神木縣供銷社副主任袁某的兒子袁某某向李某擔保借款470萬,月息3.4%。后因償還不力,李某將張斌(未起訴袁某某)起訴至法院。據李某稱,張斌為實際借款人,借款時的款項也是匯在張斌賬戶,借款用途為煤礦投資。
2015年11月4日,榆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終審判決,要求張斌償還李某300餘萬元。因拒絕履行已生效判決,張斌被神木縣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今年1月,張斌還因拒不履行判決被拘留6日。
據了解,張斌從2012年由神木縣供銷社調任神木縣糧食局任局長至今。8日中午,華商報記者致電神木縣糧食局,工作人員稱,張斌目前仍在正常工作,但由於工作原因長期在外,很少來單位。而張斌本人電話也無法接通。對此,主管糧食局、供銷社的神木縣副縣長孫彬表示,對於張斌的事應該由各職能部門表態和處理,債務問題是否影響其工作也應該由組織部門評判,如果後續對於該事件有任何處理,將及時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