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田運動
查田運動
從1933年2月開始,在大約一年的時間裡,中央根據地廣泛開展了查田運動。這場運動是作為徹底肅清封建半封建勢力、鞏固蘇維埃政權的一項重要措施提出的。1933年初,臨時中央遷入中央根據地后,多次指責中央根據地原先實行的限制而不是實際上消滅富農經濟、給地主以生活出路的土地政策。1933年2月,臨時中央責成毛澤東通過政權系統推進查田運動。1933年6月1日,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發出《關於查田運動的訓令》,要求各級政府依靠貧農,聯合中農,沒收地主階級的一切土地財產,沒收富農的土地及多餘的耕牛、農具、房屋,分配給過去分田不夠的及尚未分到田的工人、貧農、中農,富農則分較壞的地。查田運動廣泛開展后,毛澤東在指導中提出了一些正確的政策和方法。但是,當運動迅速發展以後,“左”傾錯誤還是佔了上風,並且愈演愈烈。到9月8日,蘇區中央局不得不作出第二次決議,承認查田運動犯了某些錯誤,並責成臨時中央政府予以糾正。10月10日,臨時中央政府批准毛澤東6月下旬起草的《怎樣分析階級》的文件,並通過毛澤東主持制定的《關於土地鬥爭中一些問題的決定》。但是,當這個決定剛剛在各地貫徹執行並取得一定成效時,1934年3月15日,第二次全國蘇維埃代表大會新選出的中央人民委員會,卻又根據同年1月中共六屆五中全會有關決議的精神,發出關於繼續開展查田運動的《訓令》,“左”傾錯誤又進一步發展起來。查田運動中“左”傾政策的推行,不僅過分打擊了地主、富農,嚴重侵犯了中農的利益,而且破壞了農業生產,損傷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造成根據地嚴重缺糧,擴大紅軍遇到障礙,加重了根據地的困難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