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機構

保險代理機構

在我國,保險代理機構分為保險專業代理機構和保險兼業代理機構。

專業保險代理機構


是指符合中國保監會規定的資格條件,經中國保監會批准取得經營保險代理業務許可證,根據保險人的委託,向保險人收取傭金,在保險人授權的範圍內專門代為辦理保險業務的單位。我國的專業保險代理機構可以採取的組織形式有: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保險兼業代理機構


是指在從事自身業務的同時,根據保險人的委託,向保險人收取傭金,在保險人授權的範圍內代辦保險業務的單位。
申請保險兼業代理資格應具備下列條件:(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營業執照;(2)有同經營主業直接相關的一定規模的保險代理業務來源;(3)有固定的營業場所;(4)具有在其營業場所直接代理保險業務的便利條件。
常見的兼業代理人主要有銀行代理、行業代理和單位代理三種。在我國,黨政機關及其職能部門、事業單位和團體不得從事保險代理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