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中小企業局

淄博市中小企業局

組織人事科 政策調研科 科技管理科

機構簡介


淄博市中小企業局是2001年根據淄博市機構編製委員會《關於市級機構改革歸口單位設置的意見》(淄機編〔2001〕1號)依法建立的正縣級全額預算管理事業單位,歸口市經濟貿易委員會管理,授權行使有關行政和行業管理職能,負責全市中小企業、鄉鎮企業、個體私營經濟的規劃、指導、監督、協調、服務工作。內設:辦公室、組織人事科、政策調研科、規劃發展科、科技管理科、民營經濟管理科;另設機關黨委。2008年11月10日,淄委[2008]162號,撤銷中共淄博市中小企業局黨組,歸口市經濟和信息化委領導。2009年1月9日,市直機關工委,撤銷淄博市中小企業局機關黨委,成立黨總支。
單位地址:張店區聯通路306號,郵編:255095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具體負責機關日常工作;承擔機關文秘、檔案、督查、信訪、接待、保密和會議組織安排;管理機關行政經費,監督管理機關和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具體負責車輛管理和後勤服務等工作。
組織人事科
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組織、人事、勞資管理及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具體負責局系統的黨群、計劃生育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承擔局系統專業技術職務的審核、推薦工作;承擔鄉鎮企業家、個體私營企業家評選和管理工作;指導全市中小企業、鄉鎮企業、個體私營企業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政策調研科
組織實施國家發展中小企業、鄉鎮企業、個體私營經濟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定中小企業、鄉鎮企業、個體私營經濟發展的地方性法規和政策措施;指導中小企業、鄉鎮企業、個體私營企業改革;對企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議;掌握中小企業、鄉鎮企業、個體私營經濟發展動態,承辦信息的采編上報及先進典型的總結、宣傳工作;建立信息網路服務體系;具體負責辦理市人大、政協的有關提案和議案;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會同有關部門接待、處理有關投訴;會同有關部門承辦查處侵犯企業合法權益的行為,減輕企業負擔,依法保護企業的合法權益;承擔綜合材料的起草工作。
規劃發展科
擬定全市中小企業、鄉鎮企業、個體私營經濟的發展規劃、計劃,指導企業合理布局和結構調整;參與擬定和實施我市的產業政策總體規劃及產業結構政策和產業區域政策;組織指導對全市中小企業、鄉鎮企業發展運行情況進行分析;承辦國家、省級園區的申報及會同有關部門審核審批市級園區工作;組織指導財務會計、內部審計、資產管理、資產評估和清產核資工作;承辦信用擔保體系及中小企業發展基金、鄉鎮企業發展基金的建設工作;承擔計劃、統計和管理費的收取工作;具體負責考核及先進的評選工作;組織指導企業的外經外貿工作;組織開展與中西部地區的合作與交流。
科技管理科
擬定全市中小企業、鄉鎮企業、個體私營經濟的科技進步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實施重點技術改造項目和高新技術企業的審核、申報工作;組織實施“產學研”活動,提高企業科技創新能力;承辦企業的划型和企業集團的申報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承辦企業科技成果和新產品開發的鑒定、評審、獎勵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打擊制售假冒偽劣產品,實施名牌戰略;組織指導社會化服務體系和信用制度的建設工作;指導企業管理工作,推廣現代化管理成果;指導開展質量、環保體系的認證工作;指導企業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節能及資源綜合利用工作;組織開展職工教育培訓工作。
民營經濟管理科
擬定全市發展個體私營經濟的法規及政策;具體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發展個體私營經濟發展的運行情況;具體負責考核和區縣及市直有關部門關於發展個體私營經濟各項任務的完成情況;承擔全市個體私營專業村、產業鎮(鄉)、經濟園(試驗區)的誰工作;協調個體私營戶有關部門的關係,協助解決個體私營經濟中的經濟糾紛,提供法律諮詢和保護;定期組織個體私營業戶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個體私營業戶代表對政府有關職能部門的評議活動;組織指導個體私營經濟發展基金和個體私營經濟的統計工作,彙集、上報和發布有關信息;組織開展“先進私營企業”和“模範個體工商戶”的評選活動;總結推廣發展個體私營經濟的典型;承辦淄博市個體私營經濟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