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田法是國家把土地的收租權轉讓給受田者,即受田者只有收租權,而沒有土地的所有權。而且領有科田和軍田者還必須向國家繳納相當于田租十分之一的田稅,以加強國家對土地的控制和管理。而今是重新分配全國土地,按科(等)授予官員土地,分公田和私田兩種。
科田法,重新分配全國土地,按科(等)授予官員土地,分公田和私田兩種。
土地按人的地位(等級)來分配,通常只供有生之年享有。受田者獲得租權,而農民則得到耕種權。按慣例田租為莊稼收成的一半,通常作為租稅繳納給國家。由於就耕作權而言,農民作為佃農對土地的佔有得到了保障,不能被沒收,他們的生活得到了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