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鍛煉原則
體育鍛煉原則
體育鍛煉原則是體育鍛煉過程中必須遵守的基本行動準則和要求,是人們在長期的體育鍛煉實踐基礎上所積累的各種經驗與概括,也是體育鍛煉活動基本規律的反映。
體育鍛煉過程中必須通過多種方式和手段使參與者形成一種內在的、積極的體育鍛煉心理需求,產生內在激勵機制和外在行為機制。體育作為對人生物體的改造,要求人體必須克服自身惰性,而強制的、被動參與的體育鍛煉只能短期產生積極影響,難以持久。
要按照一定的步驟深入或提高。一方面,體育鍛煉和學習過程類似,都是由淺入深、由易到難的過程,不能凌級、躐等;另一方面,人的生理機能有自身的階段性特徵。在鍛煉過程中,必需依據人體與的基本規律以及生理機能變化發展的階段性特徵,合理地安排鍛煉行為和運動負荷,通過科學合理的安排,逐步打破人體原有的內在平衡,逐步實現由量變到質變的過程。
體育鍛煉對人體的積極改造,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實現的,而且,人體有著“用進廢退”的自然法則約束,已有的鍛煉效果如果不進行強化鞏固就會慢慢消退。無論從鍛煉行為、鍛煉意識還是健身效果的保持來看,都必須堅持持之以恆。
人的構成既有生理層面的,也有心理和社會層面的;單以生理層面看,人體的形態、機能以及各器官系統的功能也是一個相互影響的負載系統。體育鍛煉要從各方面對人加以改造,改造對象的多樣性要求改造方法的多樣性與改造過程的全面性。
在體育鍛煉中,我們必需根據綜合情況考慮參與者個體的體質基礎、身體機能狀況、健康水平、體育文化素養、所處環境等,綜合選擇鍛煉方法,安排鍛煉內容,確立運動負荷,使體育鍛煉做到因人而異、因地制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