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都縣檔案局
寧都縣檔案局
(一)負責編製全縣檔案事業發展規劃,維護檔案完整,確保檔案資料安全,指導各鄉鎮、縣直、駐縣各單位檔案業務工作。 (二)負責擬定全縣檔案工作的規章制度,依法開展檔案行政執法和監督;負責檔案宣傳、檔案編研、信息開發、利用與管理工作。 (四)負責調查、徵集散存在社會上的各門類、各載體的檔案資料;負責縣協調縣直各單位的檔案資源為載體開展愛國主義教育工作。
1981年成立寧都縣檔案局(寧政發[1981]36號文),與縣檔案館實行“兩塊牌子一套人馬”的機構設置。2003年實施機構改革時,根據“寧發[2003]2號”和“寧府辦發[2003]61號”文件規定:寧都縣檔案局同時掛檔案館牌子,實行局館合一,為負責全縣檔案工作的縣人民政府直屬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內設一股兩室(辦公室、業務監督指導股、執法監督股),縣檔案局(館)事業編製13名,局長1名,副局長2名,股級職數3名。
(一)負責編製全縣檔案事業發展規劃,維護檔案完整,確保檔案資料安全,指導各鄉鎮、縣直、駐縣各單位檔案業務工作。
(二)負責擬定全縣檔案工作的規章制度,依法開展檔案行政執法和監督;負責檔案宣傳、檔案編研、信息開發、利用與管理工作。
(三)負責指導縣直單位檔案業務工作,接收、統一管理縣直單位移交進館的檔案資料及檔案史料的展覽、陳列工作;負責縣直單位已公開現行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利用工作。
(四)負責調查、徵集散存在社會上的各門類、各載體的檔案資料;負責縣協調縣直各單位的檔案資源為載體開展愛國主義教育工作。
(五)組織開展檔案技術和理論研究,制訂全縣檔案幹部隊伍建設規劃,組織檔案幹部業務培訓工作。
(六)負責出賣、轉讓、贈送集體所有以及其他不屬於國家和社會具有保存價值的或者應當保密檔案的審批工作。
(七)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根據上述職責,縣檔案局(館)內設3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負責綜合協調,內外聯繫、機關文秘、信息、有關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機關人事,財務後勤工作;負責機關統計年報、政務公開、安全、保密、信訪、綜合治理、計劃生育、老幹部工作;負責部門網站的日常維護安全管理及更新工作。
(二)業務監督指導股
負責對全縣各部門、單位檔案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指導;負責對散存社會珍貴檔案資料和名人檔案資料的徵集工作;負責全縣重大活動檔案的收集、徵集工作;負責檔案幹部業務培訓工作;負責館藏檔案資料的安全管理;負責全縣國家重點檔案的搶救工作及縣直有關單位到期檔案的接收進館工作;負責館藏檔案、資料及已公開現行文件的查閱接待;負責利用情況的統計、分析工作;編製各類檢索工具,負責館藏檔案的鑒定、開放工作;協調指導全縣以檔案資源為載體開展愛國主義教育工作;負責檔案信息化工作。
(三)執法監督股
負責檔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貫徹實施;負責協調和處理與其他部門在檔案事務上的關係;負責檔案行政執法和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會同有關部門查處檔案違法案件和違法行為;負責擬定全縣檔案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並檢查、總結執行情況,負責出賣、轉讓、贈送集體所有以及其他不屬於國家和社會具有保存價值的或者應當保密檔案的審批工作。
縣檔案局(館)事業編製13名。
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2名;股級職數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