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火,指點燃火的柴草;燃火把。語出《墨子·備梯》:“城上繁下矢石沙炭以雨之,薪火水湯以濟之。”
1. [torch]∶火炬,火把
2. [shop employees] 〈方〉∶營業員
老闆新招的那個薪火真有本領,很會招攬生意。
1. 點燃火的柴草;燃火把。
《墨子·備梯》:“城上繁下矢石沙炭以雨之,薪火水湯以濟之。”晉
葛洪 《抱朴子·崇教》:“若使素士,則晝躬耕以糊口,夜薪火以修業。”
北魏 賈思勰 《齊民要術·煮膠》:“釜新,則燒令皮著底;釜小,費薪火;釜渝,令膠色黑。”
3. 比喻學術傳授不絕。
清
張通典 《舜水先生祠落成敬賦》詩:“薪火傳
姚 江,遺書俟博訪。”
4. 喻指死。
南朝 梁
沈約 《法王寺碑》:“或期寂滅,或念薪火。”參見“薪盡火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