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汰沫

溫汰沫

1953年,當選為省人民代表。 1955年,當選省人民委員會委員,民革長沙市委委員,並任湖南省糧食廳副廳長。 1958年,當選為民革湖南省委委員。

人物事迹


溫汰沫(1901-1963)原名成燮。東富人。民國6年(1917)入淥江中學,投入反帝、反封建鬥爭。民國14年起,在陳明仁部下先後任中尉書記、上尉營指導員、科員、軍需和少校、中校、上校軍需主任。22年,國民黨福建東路“剿匪”軍總司令蔣鼎文密電十八師師長陳明仁,立即處決被中國工農紅軍俘虜、經教育釋放的280多名官兵。溫汰沫向陳建議,讓這批官兵轉投福建省人民革命政府(1933年11月22日,力主抗日的十九路軍、國民黨內主張抗日反蔣人士和“第三黨”負責人在福州發動反蔣抗日事變,成立福建人民革命政府,后失敗),使這部分官兵免遭殺害。不久,溫汰沫被扣上“縱叛潛逃”罪名,擬立即押往東路“剿匪”軍總部嚴懲。因陳明仁力保獲免。29年冬起,棄軍經商多年。
民國37年初夏,在南京向陳明仁進言“還是要帶兵,要抓點實力,聯繫幾個志趣相投的朋友,另找政治上的出路,不要跟蔣介石去做殉葬品。”冬,隨陳明仁到武漢,任警備司令部辦公廳少將主任、第一兵團辦公廳少將主任。次年2月,陳明仁率部駐長沙,準備和平起義。為避免引起蔣介石注意,減少相互直接接觸,溫汰沫代表陳明仁同程潛的代表程星齡聯繫,為湖南和平起義做過許多有益的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任中國人民解放軍二十一兵團高參兼長沙辦事處處長。1950年4月,任湖南省財政經濟委員會委員兼鹽業公司副經理。1953年,當選為省人民代表。1955年,當選省人民委員會委員,民革長沙市委委員,並任湖南省糧食廳副廳長。1958年,當選為民革湖南省委委員。在任糧食廳副廳長期間,虛心學習,刻苦鑽研業務,經常深入基層,調查了解情況,為糧食工作作出了一定貢獻。1963年6月18日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