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普查

土壤普查

土壤普查(nationalsoilsurvey)是以全面清查土壤資源合理利用和改良土壤為目的,由專業隊伍指導群眾進行的土壤調查。是在全國或地區範圍內,有統一組織領導,按統一調查規程,由下而上逐級實施土壤調查、製圖,編製匯總土壤資料和成果驗收的過程。

2022年2月消息,國務院印發《關於開展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的通知》,決定自2022年起開展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利用四年時間全面查清農用地土壤質量家底。

釋文


土壤普查
土壤普查
對土壤分佈的自然條件、成因類型、理化性狀、肥力、分佈、改良利用途徑所進行的全國性調查工作。
土壤普查內容
一般包括:土壤形成因素、典型土壤剖面描述、土壤類型的確定、土壤理化性狀的測定、土壤評價和低產土壤改良規劃等。
土壤普查工作步驟
步驟分為:準備階段,收集大比例尺航片與地形圖作基礎底圖;外業階段,典型剖面的觀測描述,確定土壤類型,典型剖面取樣及土壤野外製圖;內業階段,樣品理化性狀測定,繪製土壤類型圖及土壤養分圖,量算土壤類型面積,撰寫土壤調查報告。

普查歷史


1958~1960年,中國開展第一次土壤普查,是以土壤農業性狀為基礎,並提出全國第一個農業土壤分類系統。1979年,進行全國第二次土壤普查,以成土條件、成土過程及其屬性為土壤分類依據,採用土類、亞類、土屬、土種、變種5級分類,分級完成不同比例尺土壤製圖(全國1∶100萬,各省區1∶50~1∶100萬,各地市區1∶10~1∶20萬,各縣1∶5萬),並編繪相應的土壤類型圖、土壤資源利用圖、土壤養分圖、土壤改良分區圖。特別可貴者是此次全國1∶100萬土壤圖是由縣區級1∶1萬和l∶5萬土壤圖結合相應的中小比例尺糾正的衛星影像解譯標誌逐級縮繪而成,不是一般的編繪。完成了《中國土壤》及各省區的土壤志等專著、《中國土種志》六卷和各省區《土種志》以及中國《土壤普查數據》等,歷時15年,為中國積累了大量的第一手土壤資料。
中國分別於1958年-1960年、1979年-1985年兩次開展全國土壤普查。調查工作一般以鄉為單位,以村為基礎,逐丘逐塊進行。調查成果自下而上逐級匯總。各級成果有土壤圖、土壤養分圖、土壤改良利用分區圖、土壤利用現狀圖及其他圖件。
2022年2月16日,國務院發布關於開展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的通知。普查對象為全國耕地、園地、林地、草地等農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普查內容為土壤性狀、類型、立地條件、利用狀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