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基慘案
沙基慘案
沙基慘案發生於1925年6月23日,又稱六二三事件,指的是英國士兵開槍鎮壓廣州的遊行隊伍,造成嚴重傷亡的事件。1926年在這裡修建的道路,為表示紀念,定名為六二三路。
1925年6月19日,香港海員、電車工人、印刷工人首先罷工,接著其他行業的工人也紛紛響應,罷工人數達25萬人。工人聲明擁護上海工商學聯合會對“五卅”慘案提出的17項條件,並針對英帝國主義在香港執行的歧視華人政策提出了“政治自由、法律平等、普遍選舉、勞動立法、減少房租、居住自由”六項要求。有10萬多名工人在蘇兆征等人的率領下回到廣州。廣州英、美、日洋行和廣州沙面租界的工人也加入了罷工的行列。
沙基慘案
慘案發生以後,國民政府立即以廣東省長胡漢民的名義向英、法、葡駐廣州總領事提出最嚴重的抗議,26日又第二次提出嚴重抗議,並向各國領事提出:(1)此案各有關國派大員向廣東革命政府謝罪;(2)懲辦與該案有關係之長官;(3)除兩通訊艦外,駐粵各有關國兵艦一律撤退;(4)沙面租界交廣東革命政府接管;(5)賠償此次死傷人員恤金。並要求交還沙面租界,賠償死難華人損失,但駐粵英、法領事蠻橫加以拒絕。
29日,廣州各團體要求對英實行經濟絕交。同日,香港25萬工人舉行全面總罷工,並有13萬人陸續撤回廣州。
沙基慘案
現時的紀念碑是於2001年10月18日重新與市民見面,此次的紀念碑是按1926年建設的紀念碑原貌復建的。紀念碑按其原設計圖紙用一整塊花崗岩重新雕刻而成的,高約3米。正面刻著“毋忘此日”四個大字,用豎排的形式註上“中華民國十四年六月廿三日”。碑座上的落款是“中華民國十五年六月廿三日廣州市政府立”。紀念碑後面,另立了一塊約0.5平方米的正方形花崗岩,上面刻寫著“沙基慘案紀念碑重建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