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間施工增加費
夜間施工增加費
夜間施工增加費是指為了確保工期和工程質量,需要在夜間連續施工而發生的費用。此項費用包括有夜餐補助費、照明設施攤銷費和工作效率降低等費用。計算方法有:(1)按照規定的具體開支標準進行計算;(2)以直接費或人工費為基數乘以相適應的費率進行計算。
原公式為:夜間施工增加費=(1—合同工期/定額工期)*(直接工程費中的人工費合計/平均日工資單價)*每工日夜間施工費開支
把上面公式分為3個部分進行分析、理解
(1—合同工期/定額工期)*(直接工程費中的人工費合計/平均日工資單價)*每工日夜間施工費開支=“節約工期比率”*“工程綜合工日”*“夜間施工費單價”
1、(1—合同工期/定額工期)=(定額工期—合同工期)/定額工期,也就是說節約工期的比率。如計劃工期10天,實際工期7天,則節約工期的比率為30%;或者說需多付節約工期30%的施工費。夜間施工加班數與定額工期總班數的百分比,即合同工期與定額工期比較,減少的定額工期數量就用到夜間施工加班中了。
2、(直接工程費中的人工費合計/平均日工資單價),“人工費”除以“工日單價”其實就等於“綜合工日”。相當於工程實際發生的綜合工日,因夜間施工費測算是按單位某一會計周期或定額測算周期進行計算的,所以我標識為“相當於”,應該有助於理解。例如某個工程綜合工日為100工日。
3、每工日夜間施工費開支=夜班費單價,也就是說每個夜班30、50或100元的啦。例如夜班費單價50元。
夜間施工增加費=節約工期比率*工程綜合工日*夜間施工費單價。例如:定額工期10天、實際工期7天,工程綜合工日為100工日,夜間施工費單價為50元;也就是說節約30%的工期,就要有30%的工人進行加班(或需30%數量的工人加班),因此需對這30%的工人支付夜班費。(10-7)/10*100*50=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