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規文化
合規文化
銀行的合規文化是根據巴塞爾協議徠規定的合規風險衍生出來的關於銀行如何規避此類風險的管理方式的一種界定。
合規文化就是為了保證一個單位、一個團隊里的所有成員都能夠自覺做到依法合規,而在單位內、團隊里確立合規的理念、倡導合規的風氣、加強合規的管理、營造合規的氛圍,形成一種良好的軟環境。
徠合規文化背景下合規經營的重要意義。
首先,培育合規文化、強化合規經營是對金融企業的必然要求。金融企業自身工作性質、經營產品以及金融服務的特殊性,決定了它的風險性大、規範性強,對合規經營、合規管理的要求比較高。金融企業一旦因不合規發生問題,就可能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和巨大的經濟損失。可以說,合規是金融企業的根本所在,沒有合規作保障,金融企業就無法生存和發展。近年來,人們對金融企業的合規問題越來越關注、越來越重視。2005年10月,銀監會劉明康主席在上海銀行同業公會舉辦的首屆合規年會上具體闡述了合規理念。在此背景下,我國各主要商業銀行相繼成立了合規部門,制定了合規文化建設的規劃、規章與制度,進行了合規文化建設的深入實踐,已取得了明顯成效,走在了同行業的前列。農村信用社由於歷史的、體制的原因,合規意識、合規經營、合規管理,相比其它商業銀行和金融機構都有較大差距,以人情、經驗和習慣代替制度的問題比較普遍,合規文化建設任重而道遠。我們要實現中國銀監會提出的“資本充足、內控嚴密、運營安全、服務優質、效益良好,具有創新能力和競爭能力的區域性現代金融企業”的奮鬥目標,就必須在合規文化建設上,採取實質性的動作,取得突破性的進展,切實把它作為各級農村信用社改革發展的一項重點工作抓緊抓好。
其次,培育合規文化、強化合規經營是農村信用社又好又快發展的有力保證。當前,農村信用社正處於改革發展的關鍵階段,面對日新月異的新形勢,我們改革發展面臨著難得的歷史機遇。但是,我們的改革發展必須是科學的發展、穩健的發展、持續的發展,說到底必須是依法合規的發展,否則今天的“發展”,可能就是明天的包袱、明天的隱患,甚至是明天的案件。強化合規理念,完善規章制度,熟悉法律規定,讓每個人都自覺養成依法辦事、合規經營的良好習慣,在全轄營造規範、謹慎、誠信、嚴格的良好氛圍,盡最大可能避免盲目經營、違規操作等問題的發生,是推動農村信用社改革發展的又一實際步驟和重大舉措,對於農村信用社又好又快發展,必將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和有力的保證作用。同時,培育合規文化、強化合規管理,也有利於在社會上和公眾中樹立農村信用社的良好形象。
再次,培育合規文化是預防案件風險和經營風險的根本舉措。從全省聯社現狀來看,100萬元以上案件風險居高不下,直接影響和制約著其健康快速發展。近兩年全省聯社在防範案件風險上,抓治理、搞排查、追究責任,一個回合接一個回合,力度之大前所未有,但仍然沒有徹底扼制案件的發生。歸根結底,都是合規理念缺失、合規意識不強、合規管理薄弱造成的,有章不循,有法不依,這是最根本的原因。要開展合規文化建設活動,就是要緊密配合案件防範長效機制建設,變堵為疏,變被動為主動,將檢查處理與正面引導相結合,著眼源頭,綜合治理,從根本上扭轉案件高發、損失巨大的局面,真正讓農信社走上安全、穩健、快速的發展軌道。
如何培育合規文化、強化合規經營
第一、全員樹立合規管理和合規文化的經營理念。
要讓全體員工意識到合規管理和合規文化建設是經營管理的一件大事,不是監管者要我做,而應是我們自己要做,而且要自覺地做。因為合規與銀行的成本控制、風險控制、資本回報等銀行經營的核心要素具有正相關的關係,合規能為銀行創造價值,有效的合規文化將能夠消除合規風險於無形。合規管理和合規文化建設是規範操作行為,遏制違規違紀問題和防範案件發生,全面防範風險,提升經營管理水平的需要;是完善制度管理體系,從源頭上預防風險的迫切需要;是落實科學發展觀,實現農信社新一輪發展目標的重要保證。必須讓合規的觀念和意識滲透到全社員工的血液中,滲透到每個崗位、每個業務操作環節中,促使所有員工在開展經營管理工作時能夠遵循法律、規則和標準,努力培育員工的合規意識,在全行上下推行"合規人人有責"、"主動合規"、"合規創造價值"等合規理念,倡導誠實、守信、正直的道德價值標準或行為操守準則和企業文化。
第二、建立健全合規管理組織機制。
一定要充分認識設立合規部門的重要性,努力克服人少、任務重和時間緊等困難,設置獨立的、強勢的合規部門,並高度重視合規部門的建設。合規專業人員既要具有較強的專業素質,又要具有較強的個人素質,要選派那些具有高度的敬業精神,相應的技術資格和業務能力的人員充實到合規經營管理隊伍中,培養和造就一支高素質的專業化隊伍。合規管理組織機制必須實行一把手負責制,層層落實責任制,明確合規部門在本社的樞紐地位,界定好合規部門與業務部門的關係:業務部門實施有效自我合規控制的第一道防線,合規部門在事前與事中實施專業化合規管理的第二道防線;合規部門作為銀行內部管理和外部監管規則連接的主要渠道,將監管規則、風險提示以及監管意見等分解給各業務部門或其他後台支持部門,各個業務部門主動尋求合規部門的支持和幫助,主動提供合規風險信息或風險點,並配合合規部門的風險監測和評估;合規部門要通過提供建設性意見,幫助業務部門管理好合規風險,為銀行業務與產品創新提供合規支持,最大限度地減少業務創新帶來的法律風險。
第三、制訂一套具有較強執行力的好制度。
長期以來,內部缺乏一個統一完整、全面科學的合規風險管理法規制度及操作規則,不少制度規定存在粗略化、大致化、模糊化問題,缺乏可操作性,制度執行時存在"以信任代替管理、以習慣代替制度、以情面代替紀律"等不良現象。合規經營呼喚科學合理的、完善的規章制度和操作流程,需要強化規章制度的執行力,以扭轉長期職責不清、責任落實難的狀況。在識別、量化、評估、化解等方面,都要對過去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辦法進行及時必要和科學合理的改進,規章制度不應該是多年一成不變的,在制定規章制度時,一定要有針對性,要具體化,操作性要強。在業務規章和操作規程的制定上,要明確內部制度梳理、整合和修訂的規範要求,新的制度要有必要的合規預估,在源頭上解決合規風險管理的制度基礎。必須改變一直以來沿用行政機構規章制度的制定方式,不能再籠統地規定業務經營的相關操作標準,要按照金融企業的穩健做法,制定可供各個崗位人員使用的業務政策、行為手冊和操作程序,規章制度一定要覆蓋到所有客戶、產品和服務,一定要涵蓋所有從業人員的行為操守和道德規範。通過制度層面不斷修訂與完善的方式,形成事事都有明確合規守法的工作標準、處處都有嚴格的合規經營紀律約束,使依法合規經營成為全行員工的自覺行為。
第四、強化員工的合規培訓。
高層管理者、合規管理人員和其他人員是合規文化建設中的三個層次。作為聯社基層經營單位,應通過組織開發持續有效的合規風險培訓和教育項目,將銀行所適用的法律、規則和準則、合規政策、合規意識和合規職責等字面要求及其精神實質,貫穿於業務政策、行為手冊和操作程序中。按照全員參與的原則,開展針對合規管理人員和其他人員的教育和培訓,培訓要注重系統性、針對性、專業性、實用性和多樣性。對合規管理人員要加強新法律法規的培訓和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廉潔奉公"的職業情操的培養,確保從業人員具備應有的專業素養;對其他員工負責提供關於操作執行中相關的法律、監管規定、行業準則的培訓,包括新入社人員的合規培訓和測試;要針對適用法律、規則和準則的變化,與時俱進地開展相應的培訓和教育;要加強正反兩方面的教育,大力宣傳遵紀守法、恪盡職守、勤政廉政的先進典型,弘揚正氣,同時剖析典型案例、公開處理典型案件和違規違紀責任人,對員工進行警示教育。通過多層次地合規培訓,逐步在全轄形成合規文化的氛圍,確保內外部的相關規定得到貫徹落實。
第五、加強對合規經營的檢查監管。
從持續發展的角度看,銀行合規經營必須實現內部控制和外部監管的有效結合。一方面,加強信息披露,提高透明度,利用社會力量來監督經營行為;另一方面,加強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管,進一步推進自律建設。在履行檢查和自律監管職能時,各部門職責分工要明確,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由監察部門負責牽頭組織對違紀違規問題及案件線索的核查、處理;業務部門負責對經營機構操作風險檢查、信貸法人客戶業務專項檢查、個人貸款操作風險專項治理活動及本部門負責的各項業務整改措施的落實,強化制度梳理和完善;人事部門負責檢查重要崗位人員的交流、輪崗情況,落實"強制休假"制度;保衛部門負責對詐騙、盜竊、搶劫等案件的查處,開展槍支管理、押運、守庫和營業機構錄像監控等管理制度的專項檢查。要有針對性地對重點業務、重點環節和重點部門進行重點整治。一是要治理重點業務。對虛假汽車貸款、虛假住房按揭貸款、虛假抵押貸款、虛假質押貸款、違規辦理票據業務、利用虛假資料套取和挪用信貸資金、製造假手續假印章等手段竊支單位和個人存款、利用系統內往來和同業往來賬戶盜竊資金,以及其他中間等新業務管理上存在的漏洞等問題進行重點治理。二是要治理重點環節。對授權授信、櫃員安全認證卡、重要空白憑證管理、金庫和尾數箱、查詢對賬、重要崗位人員輪崗和休假、錄像檢查和槍支彈藥管理等重點環節進行重點治理。三是要治理重點部門。對信貸管理、公司業務、個人業務、財務會計、保衛、法律事務、人事等部門進行重點治理。
第六、建立有效的合規經營激勵約束機制。
以往,由於對合規風險管理的重視不足,激勵約束機制相對比較欠缺,褒獎力度較小,懲罰措施較輕。一般情況下,只要沒有損失或案件,對違規人員往往只採取教育和限期整改等措施,很少進行嚴厲處分,對於造成損失或釀成案件的人員,處罰也不夠嚴厲,懲戒作用有限。合規文化要求,銀行內部必須具有清晰的責任制和問責制,以及相應的激勵約束機制,形成所有員工理所當然要為其從事的職業和所在崗位的工作負責任的氛圍,充分體現銀行倡導合規和懲處違規的價值觀念。一是要建立並落實合規經營的定期評估機制和重大違規行為的報告制度,對重大、突發合規事件應報未報或遲報、謊報、瞞報、漏報的,根據有關情節、不良影響程度等,按照國家或聯社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於責任人主動報告違規行為或減少風險隱患的,可酌情減輕或免除處罰。二是要建立合規問責制,落實合規責任。對合規工作做得好或對舉報、抵制違規有貢獻者要給予保護、表揚或獎勵;加大違規處罰力度,提高違規成本,對存在或隱瞞違規問題、造成資金損失和經濟案件的,嚴格追究各級管理者的責任。三是要建立檢查人員的再監督制度,對各級管理人員、合規部門人員、監管人員在日常的合規風險管理工作中該發現的問題未發現,該處罰的未處罰,該提出整改意見未提出的,要追究連帶責任,一併予以從嚴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