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權是指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專利權人享有的自己進口或禁止他人未經許可為經營目的進口其專利產品或進口依照其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的權利。
進口權是指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專利權人享有的將專利產品從專利權效力範圍之外的領域轉入專利權有效的地域的權利。這裡的進口未必局限在產品跨越國境,準確的講,應當是專利產品跨越不同的法域——即不同法律制度所統轄的地域。
包括
專利法在內的任何一部法律都只在自己的法域內有效,正常情況下不具有域外效力。因此,不同專利法所產生的專利權是相互獨立的。專利權中進口權的效力,將導致專利權人有權禁止未經許可而製造的專利產品進入本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