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
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
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以下簡稱評估中心),是經中央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批准成立的、採用理事會決策監督管理模式的公共衛生事業單位。評估中心作為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國家級技術機構,承擔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監測、預警、交流和食品安全標準等技術支持工作。
籌建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的計劃始於2009年《食品安全法》頒布前夕。
2009年11月,由42位有關領域專家組成的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率先成立,籌建中的風險評估中心將成為專家委員會的支持機構。
2011年4月21日衛生部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與衛生監督局局長蘇志在北京舉行的2011年國際食品安全論壇上表示,中國已經正式決定建立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
2011年10月13日,中心正式掛牌成立。衛生部部長陳竺出席儀式並講話。衛生部黨組書記張茅,國務院副秘書長、食品安全辦主任張勇,食品安全辦副主任、評估中心副理事長劉佩智,中央編辦副主任張崇和,工業和信息化部總工程師朱宏任,工商總局副局長王東峰,食品藥品監管局副局長邊振甲、糧食局副局長任正曉出席儀式。衛生部副部長、評估中心理事長陳嘯宏主持儀式。陳竺、張茅、張勇、張崇和共同為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揭牌。劉佩智為評估中心主任劉金峰頒發了聘書。
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
1、開展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基礎性工作,具體承擔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相關科學數據、技術信息、檢驗結果的收集、處理、分析等任務,向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提交風險評估分析結果,經其確認后形成評估報告報衛生部,由衛生部負責依法統一向社會發布。其中,重大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提交理事會審議后報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
2、承擔風險監測相關技術工作,參與研究提出監測計劃,匯總分析監測信息。
3、研究分析食品安全風險趨勢和規律,向有關部門提出風險預警建議。
4、開展食品安全知識的宣傳普及工作,做好與媒體和公眾的溝通交流。
5、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預警相關科學研究工作,組織開展全國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預警相關培訓工作。
6、與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建立工作機制,對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反應提供技術指導。
7、對分中心進行業務指導,對地方風險評估技術支持機構進行技術指導。
8、承擔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秘書處、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秘書處的日常工作。
9、承擔法律法規規定和舉辦單位交辦的其他工作。
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建立理事會,是評估中心的決策監督機構,負責中心的發展規劃、財務預決算、重大事務、章程擬定和修訂等事項,按照有關規定履行人事等方面的管理職責,並監督評估中心的運行。衛生部是評估中心理事長單位,國務院食品安全辦、農業部為副理事長單位,工商總局、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等部門為理事單位,理事會成員還有醫學、農業、食品等領域的專家和服務對象代表等。
衛生部同時作為評估中心的舉辦單位,負責評估中心的黨務、行政、後勤等日常事務。
評估中心設立管理層,作為執行機構,由評估中心行政負責人及其它主要管理人員組成。管理層向理事會負責,按照理事會決議獨立自主的履行日常業務管理、財務資產管理、一般工作人員管理等職責,定期向理事會報告工作。
評估中心首屆理事會由19人組成,其中理事長1名、副理事長2名,理事16名。
評估中心組建初期核定財政補助事業編製200名。根據職責要求設置業務技術部門和職能管理部門,其中業務技術部門包括風險評估、風險監測、風險交流、風險預警、食品安全標準、殘壁實驗室、數據/信息分析等單元,同時設立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秘書處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秘書處。
至十二五末期,評估中心將根據學科發展和工作需要擴大人員編製和優化內部設置,逐步形成承擔“政府任務”、”科學研究“和”人才培養“等為一體的業務體系,逐步建立專業構架科學、人才配置合理、技術儲備充分、業務能力強大、工作機制順暢、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權威食品安全風險評估機構:
1、申請國家崗位,在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風險評估、風險交流、食品安全標準等不同領域培養多名具有國際學術威望的領軍人物和學科帶頭人。
2、具有高級職稱的專業人員比例達65%以上。
3、總面積6萬平米且擁有高端配置的綜合大樓投入使用。
4、建設化學、微生物、毒理等領域高端參比實驗室,建設食品安全國家重點實驗室。
5、建設我國食品安全數據和信息資源共享系統和技術平台。
6、建設國家食品安全領域科學技術研究、人才教育培訓基地。
7、加強與國際組織、區域和國家(地區)食品安全風險評估機構的交流,建立信息溝通與技術合作的工作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