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送朗州張員外

重送朗州張員外

《重送朗州張員外》是唐代文學家羅隱所創作的一首七言律詩作品。

詩詞出處


全唐詩:卷657-25

作者簡介


羅隱 (833 - 910),性別男,字昭諫,杭州新城(今浙江杭州市富陽區新登鎮)人,晚唐文學家。
大中十三年(859年)底至京師,應進士試,歷七年不第。咸通八年(867年)乃自編其文為《讒書》,益為統治階級所憎惡,後來又斷斷續續考了幾年,總共考了十多次,自稱“十二三年就試期”,最終還是鎩羽而歸,史稱“十上不第”。黃巢起義后,避亂隱居九華山,光啟三年(887年),55歲時歸鄉依吳越王錢鏐,歷任錢塘令、司勛郎中、給事中等職。
著有《讒書》及《太平兩同書》等,思想屬於道家,其書乃在力圖提煉出一套供天下人使用的“太平匡濟術”,是亂世中黃老思想復興發展的產物。
五代後梁開平三年十二月十三日(910年1月26日)去世,享年77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