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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建平
雲和縣軸承企業(集團)公司總經理
孫建平,男,雲和縣軸承企業(集團)公司(雲聖軸承實業有限公司改制前身)總經理
目錄
孫建平在擔任雲和縣軸承企業(集團)公司(雲聖軸承實業有限公司改制前身)總經理期間,指使被告人鈄秋玲以支付職工統籌費的名義在1994年至1996年間陸續向公司財務領走統籌費共計75.8萬餘元存放在自己私人戶頭,后將手中統籌費及利息共計94.5萬元用於兩人購買地基、還銀行貸款利息和建房以及私人投資。在擔任原雲和縣無線電廠廠長時被告人孫建平,將無線電廠17.3萬元購得的“標緻”小車佔為己有。並與1995年10月,將該車出售所得款6.8萬元以自己私人名義集資到了雲和縣保持器廠。此外,在2001年至2004年期間,被告人孫建平、鈄秋玲將雲和縣雲聖軸承實業有限公司的房屋出租收入,不記入公司正規帳目,以所謂“獎金”名義由孫、鈄兩人私自侵吞,其中被告人孫建平單獨侵吞公司資產10萬餘元,與鈄秋鈴共同侵吞公司資產9.6萬元。 2001年10月份,被告人孫建平在擔任雲和縣雲聖軸承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法定代表人期間,為牟取個人利益,利用職務便利,私自挪用公司資金95萬元,用於其個人在上海的經營性活動,直至2004年7月案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