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岸管理

口岸管理

口岸管理就是對口岸建設與開放的規劃、對口岸入出境活動的監管、對口岸各部門單位關係的協調,進行計劃、組織和控制。

管理的性質


1.口岸管理屬於政府行政管理的範疇是政府行使行政管理的政治職能的具體體現
政治職能是政府管理的一項基本職能政府通過其政治職能來維護有利於統治階級的社會秩序及內外環境,這是任何國家的政府都不可缺少的職能。口岸行政的政治5能主要體現為,口岸是國家為了防範外族入侵,維護國家的領:完整、主權尊嚴和邊境安全,在進出國境的地方採取的必要的防衛措施和管理措施。通過口岸管理,一方面方便合法往來,另—方面發現和查緝潛入潛出的間諜、特務,發現和查緝反革命分子、刑事犯罪分子、走私販毒販黃分子、偷渡外逃分子以及重;犯罪嫌疑分子,維護國家安全,維護社會主義法制
2.口岸管理也是政府行使行政管理的經濟職能的具體體現
組織經濟建設是我們國家最重要、最基本的職能,因此管理經2也就成為政府行政管理的一項不可缺少的基本職能。口岸行政經濟職能主要體現在,口岸是國家發展對外貿易的經濟紐帶,i發展外向型經濟的重要投資環境。國家經濟建設所需的各種外資,需要通過口岸運進來;銷往國外的物資也要通過口岸運L去;國內國外的經貿經商人員也是通過口岸入出境的。通過口岸管理,可以合理布局口岸,加快貨物和人員的通關速度,對經濟發展起直接的促進作用。
3.口岸管理是城市行政(市政)管理的有機組成部分口岸是城市的重要基礎設施,是地區投資環境的重要組成部分。
因此,口岸管理不可能脫離城市管理孤立地進行。無論是沿海口岸和內河口岸,還是空運口岸和陸運口岸,都少不了和離不開城市的依託和支撐。口岸與城市的關係密不可分,城市因口岸而望榮,口岸因城市而興旺。口岸的建設與管理不可忽視和放鬆城市管理的改進和加強,後者對口岸管理起著直接或間接的制約或偵進作用。當然,口岸管理與城市管理相比,有自己的運動規律羽特點,並不完全等同於城市管理。但是口岸與城市的這種“你弓有我,我中有你”的密切關係,則是口岸建設與管理不能不考慮的。
綜上所述,口岸管理是一種政府行為,是政府行使政治職能和經濟職能的直接體現;口岸管理也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

管理的層次


口岸管理工作涉及以下三個層次:
(一)經營管理
這是指交通運輸企業、外貿進出口企業和各類服務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
根據政企分開的原則,各級政府機構對經濟的管理應以宏觀管理為主、間接管理為主、服務性為主、法律和經濟的手段為主。因此,口岸管理機構並不直接介入和於預這些企業業務活動的管理。口岸管理機構對這些業務活動的管理主要表現在外部的協調、監督、服務和仲裁方面。對這些業務活動的具體管理是各個企業自己的事情。這並不等於說這些企業的管理與口岸的管理毫無關係。這些企業的管理與口岸的管理是相互影響的。一方面,口岸是這些企業主要的、直接的外部環境,口岸管理的狀況如何會直接或間接地影響到這些企業的經濟效益。另一方面,這些企業的發展狀況又反過來影響到口岸的發展。
(二)檢查檢驗
這是指對入出境人員、貨物、交通工具的檢查、檢驗和監管。檢查檢驗的對象與交通運輸企業、外貿進出口企業和服務企業的業務有關。檢查檢驗單位的工作是口岸管理工作的一部分,檢查檢驗單位也是口岸的管理機構,在口岸管理工作中主要行使監督和服務職能。檢查檢驗單位一方面要支持業務單位的工作,保護和方便業務單位的正常活動,另一方面又要認真執法,發現並及時處理違法和危害國家安全的事件。口岸管理的大量日常工作集中在檢查檢驗部門。
(三)綜合管理
這是指地方政府對口岸運營實施的橫向協調管理。綜合管理的對象包括:口岸各業務單位之間的相互關係;口岸各檢查檢驗單位之間的相互關係;口岸各業務單位與各檢查檢驗單位之問的相互關係。在實際工作中,口岸綜合管理機構和口岸檢查檢驗機構一般不干涉業務單位的經營活動;同樣道理,口岸綜合管理機構一般也不干涉檢查檢驗機構的查驗工作。口岸綜合管理機構對檢查檢驗部門的管理是以外部的協調、服務、監督、仲裁為主。
綜上所述,口岸管理包括檢查檢驗和綜合管理兩部分。檢查檢驗是口岸的日常管理工作,由海關、邊防、衛檢、動植檢、商檢等部門分工負責。綜合管理是口岸的橫向協調管理,由地方政府負責。檢查檢驗單位對業務單位來講是管理機構,對綜合管理機構來講又是被協調的對象。

主要手段


(一)行政指令手段
行政指令手段是指各級政府機關憑藉上下級之間的指揮與服從關係,採取自上而下層層下達指令及從下而上層層上報、請示批准的方式,實現行政職能。
行政指令手段對檢查檢驗起作用,但對綜合管理作用不大。各個檢查檢驗單位都是垂直領導,上級領導機關通過命令、指令、指示等形式將決策傳遞給口岸現場的檢查檢驗單位,作為下級的檢查檢驗單位須服從和執行,使行政指令手段的作用得到發揮。綜合管理是橫向管理,綜合管理機構與口岸現場各檢查檢驗單位之間並不存在隸屬關係和上下級關係,因此無法運用行政指令手段指揮各個檢查檢驗單位的行動,這是因為行政指令手段是一種條條管理方式,對橫向關係無任何行政上的約束性。對各個檢查檢驗單位之間的關係來說也是如此。
(二)經濟手段
經濟手段是政府機構根據客觀經濟規律,通過價格、稅收信貸、利潤、工資、獎金、經濟合同等經濟槓桿來調節各種不經濟利益之間的關係,影響行政對象,以實現較高的經濟效益禾社會效益的管理方法。這種手段實質上是貫徹物質利益原則來諺動各方面的積極性。
經濟手段最適於管理經濟活動,因此成為政府行使管理經8職能的主要手段。例如,海關提高或降低某種貨物的關稅,就能起到扶持、鼓勵或限制某個行業發展的作用。與行政手段才比,經濟手段是一種間接的管理控制方式。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仁制的建立,為經濟手段發揮作用提供了廣闊天地。經濟手段是口岸綜合管理的主要手段。
(三)法律手段
法律手段是政府通過行政立法、司法的方式實施行政,以實現行政職能的方法。法律手段不僅僅是通過司法部門對違法行為進行制裁,也是政府機構根據自己的職責;根據國家權力機關制訂的有關行政管理的法律,以及根據自己的許可權,制定與實施行政管理法規,調整社會各方面的關係,對社會經濟進行控制、指導和監督。
(四)紀律手段
紀律手段是指要求人們嚴格遵守業已確立了的秩序、執行命令和履行自己的職責,以實現行政職能的一種方法。遵守紀律包括遵守政紀和遵守黨紀兩個方面。政府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都必須遵守政紀。中國共產黨是執政黨,政府機關和工作人員都必須執行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黨員必須嚴格接受黨的紀律約束。
口岸是國家的門戶,是向世界展現我國形象的窗口。口岸各單位擔負著把守國門、維護祖國尊嚴的光榮任務,因此更要自覺遵守政紀黨紀。口岸各單位都要加強對黨員、幹部的黨風黨紀教育,提高廣大黨員、幹部遵紀守法的自覺性。
(五)思想政治工作手段
思想政治工作手段是指依靠宣傳、說服、精神鼓勵等方式實施行政,以實現行政職能的方法。口岸管理機構通過對國家口岸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和解釋,使口岸各有關部門、有關單位都自覺地依法辦事,都理解和支持口岸管理機構的工作,從而促進行政職能的實現。

管理的職能


(一)計劃職能
計劃職能是指確定口岸機構的目標並選擇實現目標的最佳計劃的決策過程。
計劃職能的內容主要包括:確定目標;建立計劃工作的前提,擬定主要計劃,根據主要計劃編製實施計劃及措施計劃。
(二)組織職能
組織職能是指明確為實現目標和計劃所需要進行的活動,萬這些活動進行分類,將管理每一類活動所必要的職權授予相應64管理機構,以及規定組織結構中的橫向和縱向的協調關係。
組織職能的內容主要包括:劃分部門;明確職權關係;根數目標和任務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