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世明,瓊中縣黨組成員。
瓊中縣委宣傳部副部長張應俊,民宗委副主任、黨組成員徐世明等人工作失職,造成財政扶貧資金損失和違規支付扶貧工程款問題。2012年,張應俊具體負責瓊中縣什運鄉便文村排水工程扶貧項目建設時,在項目已變更設計施工的情況下,仍依照原設計圖紙製作結算驗收單並支付工程款,造成財政扶貧資金損失13.12萬元。2015年,徐世明具體負責便文村特色村寨基礎設施第二期工程的扶貧項目建設,管理不嚴,工程還未動工建設就違規提前支付80%工程款,造成財政資金面臨損失風險。2016年9月,張應俊、徐世明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損失的13.12萬元財政資金已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