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酸特拉唑嗪
鹽酸特拉唑嗪
● 通用名:鹽酸特拉唑嗪
● 別名:高特靈、降壓靈
● 商品名:阿美利特、歐得曼、羅迪爾、可派、泰樂、悅客、正舒、均益
● 英文名稱:Terazosin Hydrochloride
● 鹽酸特拉唑嗪為α受體拮抗藥,主要用於治療良性前列腺增生症,也可用於治療高血壓。
● 鹽酸特拉唑嗪用於高血壓的治療。
● 鹽酸特拉唑嗪用於良性前列腺增生,改善排尿癥狀。
● 鹽酸特拉唑嗪有片劑和膠囊劑,具體如何使用請諮詢醫生。
● 鹽酸特拉唑嗪片劑:1毫克;2毫克;5毫克。
● 鹽酸特拉唑嗪膠囊劑:1毫克;2毫克。
● 對鹽酸特拉唑嗪過敏的患者禁用。
● 妊娠期婦女禁用。
● 哺乳期婦女需謹慎使用,藥物可分泌至乳汁中。
● 兒童用藥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確立,應慎用。
● 鹽酸特拉唑嗪與一些藥物可以相互作用、相互影響。如果你正在使用其他藥物,使用鹽酸特拉唑嗪前請務必告知醫生,並諮詢醫生是否能用藥,如何用藥。
● 藥物是有不良反應的,但也不要因害怕不良反應而拒絕用藥。你可以仔細閱讀藥物說明書或者諮詢醫生,了解鹽酸特拉唑嗪的藥物不良反應,做好一定的心理準備。
● 鹽酸特拉唑嗪為處方葯,必須由醫生根據病情開處方拿葯,並遵醫囑用藥,包括用法、用量、用藥時間等。不得擅自按照藥物說明書自行用藥。
● 良性前列腺增生:
● ● 首次劑量:1毫克,睡前服藥。首次給葯期間應密切觀察患者,以避免發生嚴重的低血壓反應。
● ● 維持劑量:劑量應漸增至2毫克、5毫克或10毫克,每日1次,直至獲得滿意的癥狀和/或流速改善。
● ● 常用劑量:10毫克,每日1次,持續4~6周。對每日20毫克劑量不適宜或沒有反應的患者,是否可以使用更高的劑量治療,目前尚不清楚。如果停葯幾天或更長時間,應使用首次給藥方案重新開始治療。
● ● 聯合用藥:與其他抗高血壓葯,特別是鈣通道阻滯劑維拉帕米聯合使用時,應特別小心,避免引起明顯的低血壓並應減少本品的用量。
● 高血壓:
● ● 首次劑量:1毫克,睡前服用。首次給葯期間應密切觀察患者,以避免發生嚴重的低血壓反應。
● ● 維持劑量:劑量應緩慢增加,直至獲得滿意的血壓。推薦劑量通常為1~5毫克,每日1次。然而某些患者可能在每日20毫克的劑量下才有效,劑量高於20毫克似乎不再進一步影響血壓;劑量高於40毫克,尚未進行研究。應監測在給葯間期的血壓,如果給葯24小時后降壓效應變小,可以考慮每日兩次給藥方案。
● 鹽酸特拉唑嗪需要足量、足療程應用,不要輕易減量、停葯。
● 應特別告知患者,如發生虛脫現象,不必緊張,採取頭低足高斜卧可慢慢恢復。
● 老年人對降壓作用較敏感,應用本品須加註意,可能會有本品引起的低體溫。
● 儘快補充漏服的藥物。如果到了下次服藥時間,就不要加用所漏服的藥物。
● 藥物是有不良反應的,通常鹽酸特拉唑嗪會出現頭暈、嗜睡、頭痛、無力、噁心、心悸等。反應輕微,可以堅持用藥。如果不良反應較大,應立即停葯,就醫。醫生會根據不良反應的輕重以決定是否繼續用藥,還是換用其他藥物。
● 鹽酸特拉唑嗪罕見急性過敏反應,一旦發生急性過敏反應表現,請立即尋求急救處理。
● 心律不齊。
● 直立性低血壓。
● 鹽酸特拉唑嗪藥品應該在室溫下避光、乾燥處密閉保存。
● 不要將該藥物分享給與你有相同癥狀的人使用。
● 藥物要遠離小孩。
● 鹽酸特拉唑嗪不良反應主要包括:
● 頭暈、頭痛、乏力。
● 胸痛、心率加快或心律不齊。首次劑量后的直立性低血壓,常在給葯后30分鐘~2小時出現,失水、低鈉及運動后易出現。
● 其他不良反應請仔細閱讀藥品說明書。
● 有些藥物可能與鹽酸特拉唑嗪相互作用,包括處方葯、非處方葯、疫苗、維生素、中藥等。這些藥物與鹽酸特拉唑嗪一起使用前請諮詢醫生。
● 吲哚美辛或其他非甾體抗炎鎮痛葯與本品同用使降壓作用減弱,可能由於腎前列腺素合成受抑制及水鈉瀦留。
● 雌激素與本品同用,前者的液體瀦留作用使降壓作用減弱。
● 同時合用利尿葯或其他降壓藥會增強本品的降壓作用。
● 擬交感胺類與本品同用,使前者的升壓作用與後者的降壓作用均減弱。
● 根據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FDA)頒布的標準,鹽酸特拉唑嗪屬於妊娠期安全等級C:動物研究證明藥物對胎兒有危害性(致畸或胚胎死亡等),或尚無設對照的妊娠婦女研究,或尚未對妊娠婦女及動物進行研究。本類藥物只有在權衡對孕婦的益處大於對胎兒的危害之後,方可使用。
● 妊娠期婦女應權衡利弊,在利大於弊的情況下使用;哺乳期婦女慎用,如確需要,應暫停哺乳餵養。
● 藥物必須合理使用,避免濫用。處方葯應該由醫生開置,非處方葯應該仔細閱讀藥物說明書。
● 鹽酸特拉唑嗪是處方葯,必須由醫生根據你的病情開處方使用。自行用藥可能會增加不合理使用藥物的風險:浪費藥物資源,貽誤病情,產生耐葯及嚴重藥物不良反應。
● 鹽酸特拉唑嗪需要遵照醫生處方足量、足療程應用。病情完全控制前你的癥狀可能會有所減輕,但不要輕易減量、停葯,以免形成耐葯、病情反覆或者再次加重。
● [1] 國家藥典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臨床用藥須知:化學葯和生物製品.2015年版。北京:中國醫藥科技出版社,2017.
● [2] 國家藥典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2015年版. 北京:中國醫藥科技出版社,2015.
● [3] 陳新謙,金有豫,湯光。新編藥物學.17版。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4.
● [4] 余傳隆,黃正明,修成娟,等。中國臨床藥物大辭典:化學葯。北京:中國醫藥科技出版社,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