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地方
西藏地方
西藏地方為中華民國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曾設置的省級行政區之一。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後設置,與蒙古地方同為中華民國同以“地方”為名的特別行政區劃,該行政區為直屬中央的一級行政區,相當於省級。1912年12月中旬,十三世達賴喇嘛回到拉薩,重掌西藏地方政府噶廈(西藏地方政府),實際掌管西藏地方和西康省的西部地區。西藏和平解放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繼續沿用此行政區劃,直至1965年西藏自治區成立。
中華民國時期
1930年代四大噶倫
中華人民共和國時期
西藏和平解放
1954年,達賴喇嘛、班禪額爾德尼聯袂赴北京參加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在這次會議上,達賴喇嘛當選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班禪額爾德尼當選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1956年,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成立,達賴喇嘛就任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 會主任委員。1959年3月,西藏地方政府多數噶倫和上層反動集團全面發動了旨在分裂祖國、維護封建農奴制、反對民主改革的武裝叛亂。中央人民政府命令駐西藏的人民解放軍堅決平息了叛亂。中央人民政府國務院總理周恩來於同年3月28日發布命令,宣布解散西藏地方政府,由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行使西藏地方政府職權。與此同時,中央人民政府順應西藏人民的意願,在西藏進行了民主改革,廢除了封建農奴制度,百萬農奴和奴隸翻身解放,不再被作為農奴主的個人財產加以買賣、轉讓、交換、抵債,不再被農奴主強迫勞動,從此獲得了人身自由,成為新社會的主人。又經過幾年的穩定發展,1965年9月西藏自治區正式代替了西藏地方。
西藏地方所轄市縣如下:
拉薩,桑昂曲,日喀則,工布則岡,噶大克,江孜,江卡,昔孜,堆噶爾本,協噶爾,哈拉烏蘇,納倉,錯拉,洛隆,帕克哩,角木,定結,打孜,聶拉木,桑葉,濟嚨,巴浪,官覺,仁本,補仁,仁孜,博窩,朗嶺,工布碩卡,宗喀,絨轄爾,撒喀,達巴喀爾,作崗,乃東,達爾宗,瓊結,江達,貢噶爾,古浪,侖孜,沃卡,冷竹宗,拉噶孜,曲水,嶺,突宗,納布,僧宗,嶺喀爾,雜仁,錯朗,茹拖,羊八井,鎖莊子,麻爾江,奪,雅爾堆,結登,金東,直谷,拉歲,碩般多,撒拉,拉里,浪蕩,朗,頗章,沃隆,札溪,墨竹宮,色,卡爾孜,堆沖,文札卡,汪墊,轄魯,甲錯,策堆得,拉康,達爾瑪,瓊科爾結,聶毋,蔡里,曲隆,札稱,折布嶺,札什,洛美,嘉爾布,朗茹,哩烏,降,業塘,工布塘
西藏地方的地方政府是噶廈,首腦為噶倫。中央政府在藏派駐代表。
中央駐西藏地方官員及職銜名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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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銜 | 姓名 | 在藏時間 |
西藏辦事長官 | 鍾穎 | 1912年5月9日-1913年1月6日 |
護理西藏辦事長官 | 陸興祺 | 1913年4月2日-1920年9月 |
駐藏辦事長官 | 陸興祺 | 1920年9月-1930年 |
專使行署留藏負責人 | 劉朴忱 | 1934年11月-1935年1月 |
專使行署留藏負責人 | 蔣致余 | 1935年1月-1938年7月 |
蒙藏委員會駐藏咨議 | 張威白 | 1938年8月-1940年3月 |
蒙藏委員會駐藏辦事處處長 | 孔慶宗 | 1940年4月1日-1943年10月8日 |
蒙藏委員會駐藏辦事處處長 | 沈宗濂 | 1943年10月8日-1946年1月 |
蒙藏委員會駐藏辦事處處長 | 陳錫章 | 1946年1月-1949年7月20日 |
中央人民政府駐西藏代表 | 張經武 | 1951年7月-1964年 |